Board logo

標題: 強吻摸腿再下跪道歉 還是被告 [打印本頁]

作者: Burnell    時間: 2010-10-21 00:35     標題: 強吻摸腿再下跪道歉 還是被告

在台北市開設印刷店的楊姓男子,被控強吻女子,並故意絆倒對方、強摸被害人大腿,楊姓男子事後雖向被害人下跪道歉,但台北地檢署今天仍以強制猥褻罪,將楊男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楊姓男子在台北市經營印刷店,並將該店前半部空間分租1名女子經營眼鏡店。

起訴指出,楊姓男子今年5月27日晚間發現店中沒有客人,因而假借商討其他事宜為由,要求被害人到楊姓男子的辦公桌旁,被害人不疑有他,走到後方的印刷店後,楊姓男子竟強拉被害人到後方走道,將被害人壓在牆上強吻。

起訴指出,被害人連忙掙脫,往店門口逃去,楊姓男子卻絆倒被害人,並將大門鐵捲門放下,再將被害人壓在地上,強吻並撫摸被害人大腿。被害人不斷掙扎,好不容易掙脫楊姓男子後,才哭著打電話向友人求救。

被害人友人趕到店內調閱監視器紀錄後,發現被害人指控屬實,楊姓男子當場下跪向被害人道歉,但仍遭移送法辦。




歡迎光臨 ihao論壇 (https://ihao.org/dz5/)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