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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人已婚 外遇女免賠

不知情人已婚 外遇女免賠

屏東縣黃姓女子不滿陳姓前夫到酒店飲酒作樂,認識酒店董姓服務小姐,2人假戲真做,產生感情,生下1女,讓她精神受到很大折磨,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要求2人分別賠償她60萬元精神賠償,法官昨判決她的前夫要賠償60萬元,董女因事先不知陳男已結婚,沒有疏失,判決免賠。

黃姓女子說,她12年前與從事汽車銷售服務的陳姓前夫結婚,婚後前夫因工作需要,不時到酒店交際應酬,96年認識酒店董姓女子,發生關係,同年9月間產下1女,讓她家庭出現裂痕,身心嚴重受創,備感折磨與痛苦,訴請離婚,前夫及董姓女子違背善良風俗,讓她身心受創,請求2人各需賠償她60萬元。

陳姓男子說,董姓女友當初不知道他已結婚,「因我騙她說我還未婚,她在懷孕4、5個月時,才知我已經結婚,她可能看到我的證件,才知道我已經結婚的事。」

董姓女子表示,她原從事美髮工作,曾在酒店上班半年,認識陳姓男子,2人在汽車旅館發生過性關係,不知道他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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