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性侵7年 狼師父子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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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biebi
時間:
2010-10-5 00:37
標題:
性侵7年 狼師父子判刑
台南縣某私立中學老師假借宗教名義,涉嫌性侵1名女子長達7年,被性侵的女子直到就讀大學時,才恍然大悟提出告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這名老師9年2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這名老師開設「共修會」,涉嫌向被害人的母親宣稱,被害人和他因緣很深,必須隨他修行,否則一生必多挫折。
被害人的母親信以為真,將當時未滿14歲的女兒送到這名老師的住處。當時被害人國小畢業,在母親的安排下,也到這名老師任教的中學就讀。
被害人自此落入這名老師的手中,被性侵長達7年,老師的兒子也有樣學樣,涉嫌對被害人猥褻及性侵。
被害人考上國立大學,知識漸長,才恍然大悟,疏離這名老師,且和母親離開共修會。被害人結交男友後,更明白過去往事,接受心理治療,再告知父母,向台南地檢署提出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這名老師9年2個月有期徒刑,老師的兒子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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