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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侵兒童 總統贊成加重論罪 [打印本頁]

作者: Quact    時間: 2010-9-18 01:00     標題: 性侵兒童 總統贊成加重論罪

多起兒童性侵判決引發重大爭議,馬英九總統昨天公開表態支持修法,例如針對性侵兒童者,應以加重強制性交罪論刑;有關年齡門檻認定,應否以未滿七歲或十二歲為標準,則由主管機關進一步研究。

馬總統昨天邀集行政院長吳敦義、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蘇永欽、法務部長曾勇夫以及家扶、兒福聯盟、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等代表,針對反性侵法案交換意見。

對於幾起兒童性侵卻遭輕判案件,總統表示,競選時在婦女政見中主張「針對婦女兒童少年的重大暴力犯罪,觸犯者刑期得加重至二分之一」,希望加速推動相關改革,落實競選政見,並回應人民期待。

總統表示,有關加速修訂刑法中違反性自主相關條文,儘管社會有不同意見,但為避免法官判決不一,引起社會誤會,多數人認為修法有其必要性,以保護兒童權益。

有關最高法院日前公布統一見解,主張對七歲以下幼童性侵者,不論是否違反意願,均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論罪,總統對此表示尊重。

總統也提到,司法院與法務部應著手規畫,大幅提升法官與檢察官對性侵案件的專業素養;至於法院針對性侵案件是否設專庭,應先考量成效等因素,進一步研究。

總統指示法務部,有關性侵罪犯刑前或刑後的強制治療處分應予落實,並儘快設立矯治機構外的治療機構,提供出獄受刑人相關的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

總統認為,預防性侵犯罪的工作很重要,例如研究可否請村里鄰長扮演一個通報角色,協助掌握性侵犯罪高風險家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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