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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週刊:召妓男聲紋比對符合陳致中 [打印本頁]

作者: bobosee    時間: 2010-9-8 12:01     標題: 週刊:召妓男聲紋比對符合陳致中

陳致中到底有沒有召妓?8日出刊的《壹週刊》繼續追打,提出美國權威機構聲紋比對結果,顯示召妓男的電話錄音和陳致中「聲紋相符」;美國專家還說,如果陳致中願意錄下一段和召妓男同樣的說話內容,研判比對結果將是「高度相符」或「完全相符」。

此外,陳致中控告邱毅損害名譽求償2百萬元,高雄地院昨日開庭,由於陳致中未出庭,法官要求他下次出庭,並表示已向《壹週刊》調閱疑似召妓錄音帶,下次開庭將當庭播放,並送鑑定比對聲紋。

根據週刊報導,該刊從20通召妓男錄音中,選出7月2日、2月25日兩通錄音電子檔,送到美國權威機構進行聲紋鑑定,由專家湯姆歐文(Tom Owen)負責鑑識,比對的「範本」是陳致中在1月6日上《新聞挖挖哇》專訪的內容,結果顯示「聲紋相符」。

這幾段錄音內容包括(召妓男回答應召站的部份):「好,可可,妮可。」「我5分鐘以內會到。」「現在就可以,甘有好ㄟ?」「這個…我不喜歡。」「ㄟ…沒有,就是在汽車旅館。」

歐文表示,召妓男的音調略低,但因對話性質不同,些微差異是在預期中;另外,召妓男說話的音節、速度、強度等特徵,都與範本相當類似,因此判定2方的聲音大致相符。

另外,週刊在訴訟資料中發現,陳致中和召妓男使用同一支手機,之前陳致中強調他的手機是0958開頭,召妓男使用的是0953,但週刊指出,訴訟資料中發現門號雖然不同,但手機序號相同,也就是陳致中和「召妓男」曾用同一支手機打電話。

週刊指出,今年2、3月,召妓男用這支手機打了8通召妓電話,4月份該手機卻變成陳致中使用;他甚至曾用這支手機打給吳淑珍,5月11日深夜,召妓男又用這支手機打電話。

這支電話0953門號登記在一名洪姓女子名下,住址位於北縣永和市福和路某家髮廊;報導說,該髮廊是陳水扁家庭「御用造型顧問」所開設的分店,旗艦店在北市南京東路,洪女則在永和店工作。

根據聲紋比對、手機序號等資料,週刊一口咬定召妓男就是陳致中;陳致中今日則質疑週刊所謂的驗證過程,認為是對他再度抹黑、打壓,並強調若有證據應提到法院上作攻防,而不是在媒體上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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