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虐打性侵推下河 工地保全被判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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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ley
時間:
2010-9-8 00:43
標題:
虐打性侵推下河 工地保全被判23年
工地保全詹良彬以送狗為由,邀工地福利社小姐到租處性侵得逞,捆綁塞入轎車後車廂,還企圖把被害人推入河裡淹死,被捕後又誣指被害人想仙人跳。新竹地院昨將他依妨害性自主、殺人未遂判刑廿三年。
法官認為,詹良彬利用被害人喜歡小動物的個性,以強制手段性侵,事後還企圖殺人。被害女子在身心俱疲情況下,被捆綁在狹小黑暗的封閉空間,心中恐懼、煎熬難以形容,詹良彬的惡行兇殘令人髮指,因此判刑廿三年。
檢警調查,已婚的詹良彬(五十二歲)去年十月在新竹縣一處工地擔任保全,認識在工地福利社上班的被害人。詹良彬知道女子喜歡狗,去年底佯稱鄰居有小狗要送人,騙她到租屋處。
被害人說,詹良彬用膠帶封住她口部,她奮力掙扎,詹即持刀柄敲擊她的太陽穴和耳朵上方,掌摑後將她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詹良彬又逼下半身赤裸的被害女子蹲下,捆綁被害人手腳後,以兩個大型黑色塑膠袋套住她且抱到轎車後車廂,載往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旁。
詹良彬去電要求妻子先載他返回新莊住處盥洗之後,又返回停車地點,了解被害女子狀況。此時女子已自行掙脫,並撕下膠帶,試圖趁詹良彬打開後車廂門之際逃跑。
詹良彬與女子激烈拉扯,女子大聲呼救,詹恐形跡敗露,竟抬起被害人腳部,要將她推入河中淹死。被害人奮力反抗,剛好開車路過的陳姓駕駛發現,對詹猛按喇叭女子脫逃,並搭上陳姓男子車輛離去。
詹良彬擔心東窗事發,立即把犯案車過戶給妻子再轉賣且更換手機,展開逃亡。他遭警逮捕後,還編造是被害人想仙人跳詐財,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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