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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耿介的法律人 賴浩敏身受「林肯傳」感動 [打印本頁]

作者: km56491    時間: 2010-8-24 21:18     標題: 耿介的法律人 賴浩敏身受「林肯傳」感動

賴浩敏是一個耿介的法律人,台大法律系出身,以律師為職志,但卻不以司法官為目標,原因是他在初中就看過「林肯傳」,林肯就是律師出身,而林肯為了黑奴的人權,最終犧牲了自己,深深地感動了賴浩敏,於是初中他就立志當律師。

國內的藍綠裂痕將國家人民分裂成兩群彼此難以和解的陣營,社會上就很少有所謂各方都能信賴的公正人士,但賴浩敏算是鳳毛麟角。他不只是保持無黨籍的身分,在民主化的過程中,中選會成立他持續擔任中選會委員長達數十年。對於各種選舉歧義,他永遠是一個孤獨的身影,因為,他只從法律出發,而不依循政治的顏色或意識。

賴浩敏在建國中學時期,為了念台大法律系,曾放棄保送成大,參加聯考,和范光群分居榜單第一、二名。大學四年竟拿了七次書卷獎,大四就考上律師執照,第一名畢業。當完兵曾在系上當助教,同時兼差當律師。

但賴浩敏的個性直率,不喜歡拐彎抹角,而從小就愛打抱不平,大學時特別喜歡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他還身體力行台大的校訓「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他曾說「所謂高級知識分子,不能只追求個人功名利祿,對社會要有責任感,行有餘力不忘回饋社會,這是我在台大四年最寶貴的收穫」。

賴浩敏後來留學日本,在東京大學讀研究所,返國後創立萬國法律事務所,但司法界層出不窮的貪瀆與不公,卻讓他深感挫折。他曾說,「這是我最大的痛,台灣司改多年,但從司法官的品德到裁判的品質,卻一直沒改善」。他曾向監委黃煌雄說,司法要改,治標的方法是要先揪出幾個貪污的法官,判以最重之刑,至於治本,則要從品德教育著手。

不過,他認為司法改革無法做好,就是因為當權者並無真正決心整頓司法,這次,他是否能獲得馬英九的授權下,以司法院長之姿,全力整飭,頗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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