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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上有芒果樹,怎麼拍賣? [打印本頁]

作者: GooCle    時間: 2014-7-30 00:42     標題: 土地上有芒果樹,怎麼拍賣?

土地上有芒果樹,怎麼拍賣?

老王因為手頭一時週轉不靈,便向林先生借了五百萬,並以其土地為林先生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屢次向老王催討,老王總是推三阻四,林先生氣不過,便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拍賣老王的土地,卻發現土地上種有一大片的芒果樹,林先生應該如何處理?如果種植水稻,如何進行拍賣程序?

解答

1.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雖規定,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不得查封。惟強制執行法並未針對土地上如有果樹、水稻之情形明文規定。又民法第六十六條明文:「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2.本件查封拍賣的是土地,但土地上卻種有果樹、水稻。原則上執行法院會先區分土地上之作物究竟是多年生或是短期作物(前提:該作物係由債務人自行種植):

(1)土地上種植多年生的果樹,例如:芒果樹、火龍果樹。
果樹有一定之經濟價值,故執行法院會要求債權人於土地鑑價時,一併對果樹進行鑑價,並將果樹價格併入土地價格中,二者併付拍賣。執行法院會於拍賣條件中特別註明,土地上有種植果樹,果樹價格併入土地拍賣。

(2)土地上係種植短期作物,例如:水稻、甘蔗。
短期作物,雖有一定之經濟價值,但其經濟價值不如長年生之果樹,所以執行法院不會對短期作物進行鑑價,但於拍賣條件上註明,土地上種有水稻,俟當季作物收成後點交。


來源:台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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