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之受退人死亡,應如何辦理變更
退稅支票之受退人死亡,應如何辦理變更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該局目前正積極辦理退稅支票未兌領催退作業,其中發現有繼承人接獲退稅催領通知書後,因受退人已死亡,不知如何辦理退稅支票之領取及受款名義人之變更。依財政部函釋規定,退稅支票之受退人死亡,全體繼承人申請更改受款名義人時,除退稅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者,可予以照准並發還外,退稅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上者,應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辦理名義變更。
該局並表示,公平合理的課稅,真心誠意服務,是該局加強便民服務的目標。為此,該局特別呼籲民眾若有上述情事者,請儘速洽詢該局徵收科辦理,以維自身權益。
來源:台灣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