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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性」同床3月 誤解暗示檢不起訴

不「性」同床3月 誤解暗示檢不起訴

周姓計程車司機好心收留中年失業的女友人,兩人同床共眠三個月沒任何親密接觸。今年5月,女子酒後碰觸他,他誤認性暗示,以生殖器磨蹭對方下體,被控妨害性自主。他大呼冤枉地稱「兩天前突然替我口交,兩天後的碰觸我當然會認為是性暗示。」檢方昨天給周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雖無法證明女子是否真替周姓運將(55歲)口交,但兩人同床數月,關係比一般普通朋友親密,周在就寢時試探性地以生殖器磨蹭女子私密部位,不一定有違反女子意願之意圖,況且,女子制止時,周就停止動作,認定不構成乘機猥褻罪。

一名中年女子控告周姓運將說,5月11日凌晨6時,周趁她熟睡之際,違反她的意願,在她背後用生殖器磨蹭她私處及大腿10多秒,經她出言制止才罷手。

周姓運將不否認有磨蹭動作,但堅稱絕無妨害性自主的犯意與犯行,他說,女子是他多年好友,今年2月間沒工作及收入,搬到他承租的房間同住,連續3個月,兩人同睡一張床,沒有發生過親密關係。

但今年5月8、9日間,女子回家時突然對他很熱情,主動替他口交,讓他很意外。5月11日清晨,女子喝完酒回家睡覺,睡著睡著他發現女子的腿碰觸他大腿,他認為是性暗示,也因生殖器有反應,才稍微磨蹭對方身體幾秒鐘。

周姓運將感嘆很「衰」,沒想到女子竟會去報警,好心收留對方卻遭遇如此。他說,案發後他請女子搬家遭拒,直至房東出面,才拿回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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