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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糾纏不等於不愛

不糾纏不等於不愛

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

一個以為會執他(她)之手,與他(她)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

我們該如何面對,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該如何給愛過的,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

解決無非是兩種,糾纏與不糾纏。

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那個愛著的人離開,是多麼殘忍,是多麼絕望的事。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我理解,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將感情繼續下去,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

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

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你越是不死心,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

只會讓對方看輕你,讓他(她)走的更快,更遠。

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







如果他(她)真的要分手,那就讓他(她)走吧,乾淨利落的走。

笑著讓他(她)走,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也不要去糾纏,挽留。

大方的讓他(她)走,也許,某天,他(她)還會想起你,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也許他(她)還會回來。

記得,決定和他一起牽手,走感情路的時候。

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某天,他不再愛我了,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不要躲我。

只要明白的告訴我,不愛了,愛不下去了,我就會離開,絕不糾纏。

是的,我不去糾纏他,甚至到現在,我們都沒正式的說過分手這個話題。

說過分手,也是我在一次爭吵中,衝動的說了出來,可是就這樣真的分了手。

也許,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

也許是他的冷淡,讓我無心糾纏。

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能夠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

既然,他不肯解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

走在寒冷的街上,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

那些孤寂的夜裡,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

每個失眠的夜,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字字問候。

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陪著我沉默。

每次想到這些,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

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堅持下去,絕對不可以去糾纏他。

我會好起來的,我會的,一定會的。

某天,我會不再這麼的想他,只是,只是,我需要戰勝時間。

他不在,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

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

他不在,我的生活還要繼續。

一如已往,心底的傷,欲蓋彌彰。

自己的傷,自己解決,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但,不會找他。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想他。

不糾纏,不證明我沒傷,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

人活這一輩子,最大的幸福莫過於被人愛和懂得愛。

但愛情沒有十全十美的,感覺也沒有十全十美的,將自己承諾過的話都實現,也是不現實的。

文章讀過了,感動留在心裡,可是真的做到這樣還是會有很大差距的!

所以只要自己能做到到的,儘量去做就可以了,至少心裡沒有遺憾就夠了!

愛情,雖然我不再相信了,但我要承認它真的是偉大的,

它可以改變很多事情,可以改變一個人……可愛過之後剩下什麼?

是美好的回憶還是傷痕呢?

愛情就像一顆水晶球,很美,很透徹。

我們把它捧在手心中,小心翼翼的呵護它,因為它一旦打碎,就永遠回不到從前了。

人總會有個過程慢慢成熟,慢慢懂得,這樣才會慢慢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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