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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陸妻親密照 怒返台辦離婚

見陸妻親密照 怒返台辦離婚

「法官大人,你要伸張台灣司法正義,不要讓台灣男人被大陸女人欺負」,屏東縣鄭姓男子興沖沖到大陸結婚,二度到四川要替太太辦理入境資料,卻看到太太電腦中她與男友裸體親密照片,才知道戴了綠帽子,氣得回台,日前向屏東地院控告對方通姦罪並訴請離婚。

35歲的鄭姓男子,今年2月中旬,經朋友的四川籍太太介紹,認識對方同學,認為對方長相甜美,個性活潑,很適合當太太,花了25萬元在當地與她辦理結婚登記,隨後回國,帶了相關文件,在3月飛四川,準備為她辦理入境相關手續。

無意間,他打開了太太電腦,看到她與一位裸體男人擁吻照片,由於照片中男人不是很清楚,他原以為自己是照片男主角,仔細看,發現身材及穿著均不是他,讓他火冒三丈,太太坦承是她男友,第二天鄭男就搭機返台。

他表示,太太婚前曾告訴過他,為了結婚,已斷絕與對方關係,不再連絡。「我回台灣不到一個月,她就偷情」,還把兩人赤裸裸照片放在電腦裡,「把我當做『盤仔』(台語意思呆子)」。

法官開庭,他拜託法官「不能讓大陸女人看衰台灣男人」;法官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鄭在大陸與太太登記結婚,效力及於台灣,兩人已是夫妻關係。但鄭未將太太與男友親密照片複製做為證據,雖同情鄭的處境,但無法做出有利於他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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