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大鬧公車 猥褻還灑尿
台灣保安警察總隊前警員姜義銘今年三月間酒後戴口罩搭公車「露鳥」摩蹭女子臀部,被害人的父親聞訊追上車質問,反被姜辱罵三字經並嗆聲「我是警察」,還朝他小便,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及公然侮辱罪起訴姜。
姜義銘(四十七歲)承認搭公車,卻強調當天有喝酒及服感冒藥,已經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姜原任保警總隊第五隊派駐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案發後已辦理退休。
檢方調查,今年三月二日晚間,姜義銘到碧潭捷運站附近喝酒,深夜十時,他搭公車要到烏來訪友,因公車上乘客眾多,他藉機站在一名年輕女子後方,隔著褲子用生殖器碰觸女子臀部,她發現後轉身站立,姜仍持續碰觸。
後來乘客陸續下車,姜義銘坐到座位上,當公車行駛到屈尺站時,姜戴上口罩,解開褲子拉鍊,露出下體,站到這名女子後方,繼續用下體碰觸女子臀部。她下車時向客運司機檢舉,並告訴到公車站接她的父親。
她的父親開車追上公車,上車質問姜義銘,姜卻用三字經辱罵對方,還嗆聲「我是警察」,並大聲念著女子父親的車牌號碼,隨即裸露下體對他小便。
警方獲報後依強制猥褻、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嫌將姜義銘送辦,不過檢方認為姜說自己是警察並念車牌號碼,雖讓女子的父親有嫌惡感覺,但未達恐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