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
威廉一世(Wilhelm I,1797.3.22~1888.3.9),全名威廉·腓特烈·路德維希(Wilhelm Friedrich Ludwig),普魯士國王(1861.1.2~1888.3.9),1871年1月18日就任德意志帝國第一任皇帝。他死後,因為德意志統一的偉大成就,被其孫威廉二世尊為大帝。
威廉一世是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三世的第二子,母親為路易斯王后。由於沒有預料到會登上王位,威廉親王並沒有接受多少教育。1814年2月入伍參與反拿破侖戰爭,並在滑鐵盧戰役時在格布哈德·列博萊希特·馮·布呂歇爾元帥麾下效命(換言之他親自參與打敗了拿破侖一世),服役報告稱他是一名勇敢的士兵。1815年後,他也成為一個有魅力的外交家。1848年他成功地粉碎了針對其兄長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政變,得到「霰彈親王」的綽號。1857年,無子女的威廉四世中風,身體局部癱瘓,然後精神失常無法料理國事,1858年10月威廉親王出任攝政。
1861年1月2日,腓特烈·威廉四世逝世,威廉親王登基為普魯士威廉一世。他登位後,國王和議會仍然不和。他比他兄長較少干預政治,一般被認為是一個政治中立的人。但他只不過是尋找一個謹慎的解決方法,去解決鬥爭:他任命保守派的奧托·馮·俾斯麥為首相。根據普魯士憲法,首相只需對聽從國王,並不需要搭理議會。雖然俾斯麥說他和威廉的工作關係是一個臣子對他的長官盡忠,實際上俾斯麥拿著管理內政和外交的實權。數次與威廉不同意見,俾斯麥揚言辭職,威廉只好同意俾斯麥的做法。
普軍在普法戰爭取勝,1871年1月18日,威廉在巴黎凡爾賽宮稱帝,亦即德意志皇帝。儀式過後,北德意志邦聯(1867~1871) 轉改為德意志帝國 (Das Deutsche Reich, 1871-1918) 。這帝國是一個封建國家;皇帝是封建君主們的國家元首和總統。新領地包括巴伐利亞、符騰堡與薩克森國王;巴登和黑森大公;漢堡、呂貝克和不來梅參議院。威廉不情願地接受「德意志皇帝」的名號。他曾提議「德國皇帝」的名號,但明顯地封建君主們不會接受。在俾斯麥的回憶錄里,俾斯麥認為威廉是一個傳統、謙恭、絕對有禮的紳士,是名副其實的普魯士軍官。他有些判斷偶爾會被「婦人之仁」所影響。
1878年5月11日,叛亂者Max Hödel在柏林企圖行刺威廉一世,但失敗。同年6月2日,Karl Nobiling試圖行刺,傷了威廉之後自盡。這成為清除社會主義法於1878年10月21日設立的原因。法例由俾斯麥的政府提出,並受到國會的大力支持。法例目的是打擊社會主義者和工人階級的行動,並剝奪了德國社會民主黨的合法地位。它禁止所有黨組織、工人大眾組織、社會主義者和工人階級的刊物,並可用以裁決或充公社會主義者的文學作品,但又給予社會民主主義者賠償。法例每二、三年擴大一次。雖然懲罰嚴重,社會民主黨影響繼續擴大。基於大量工人階級行動的壓力,法例於1890年10月1日被廢除。
1866年10月13日,德國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登上仿照巴黎凡爾賽宮式樣建造的桑蘇西宮眺望美景。然而,行宮旁側的一座舊磨坊擋住了他眺望美景的視線,這讓他大為掃興。磨坊不屬於王室,威廉一世只好派人去協商購買磨坊事宜,但倔強的磨坊主堅決不同意轉讓磨坊。威廉一世一怒之下派人強拆了磨坊。
磨坊主一紙訴狀將威廉一世告上了柏林高等法院,要求賠償一切損失。這成為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市民訴國王案」。高等法院的法官最終裁定:威廉一世擅用王權,侵犯了磨坊主的私有財產權,觸犯了1849年《帝國憲法》第79條第6款之規定,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賠償磨坊主經濟損失150元。
在司法獨立、法律至上等法治傳統的影響下,磨坊主用法律捍衛了自己的財產權,法官用公正的判決樹立了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威廉一世重建的磨坊至今仍矗立於桑蘇西宮旁側,成為德國司法獨立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公理的象徵。本案使德國民眾深受洗禮:憲法和法律應當將國王的行宮與窮人的磨坊一視同仁地予以保護。從某種意義上說,本案為1900年《德國民法典》的起草和頒行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