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黑社會”
道光年間,煙禁很嚴。在廣州一地,嗜鴉片煙者很多,有一位負責戒煙的千總,借戒煙為名,巧取豪奪,收入頗豐。當地有一個無賴,叫陳譚,靠騙人錢財為生,奸詐狡猾。這陳譚在千總對門賃民屋居住。千總出門經常看到他家客人三五成群,迎接客人的僕人衣著華麗,以為他家是一個富商。一天,忽然有一個僕人被責打,偷偷逃出來,埋怨他主人,並告訴千總道:「我因小小失誤而被主人責打,而我家主人其實犯了更大的罪責,還敢如此作威作福。」千總問:「你的主人犯了什麼罪?」僕人道:「今天我就給他抖露出來,就是吸鴉片煙。」千總問:「你有證據嗎?」僕人答:「大白天不吸,到了漏三下,才開始吸。」千總慶幸發財的機會又到了,就用話騙僕人說:「我專門在此禁吸鴉片,如果獲得證據,就酬勞你百金。不過,你得替我帶路。」僕人答應。到了夜深之時,僕人帶千總前往,隨從還有幾個當兵的到門前,一擁而入,將陳譚捆綁,並帶走他的煙燈煙槍。陳譚一到千總衙門,就大笑道:「到了這裡很好,我就不走了。」千總問:「你是誰?」陳反問:「難道你不知我是陳譚?」千總道:「咄!現有證據在,你還有什麼話說?」陳譚取過槍擲於地,問千總:「你仔細瞧瞧,這個也可以當證據?」千總仔細審視才知道這煙槍是假的根本不能吸食。到了這時,才知道被他騙了,就只好向陳譚說好話,請他回去。陳譚當然不肯,千總沒辦法,只好付了陳潭一大筆費用,才算把他打發走。
據《清德宗實錄》記載,光緒十三年,在正陽門外煤市街一帶,就常有聚眾鬥毆、放洋槍、砍傷人口的事發生。參與這些鬥毆的流氓,最著名的是恩瑞,綽號“恩四大王”,還有林世生,綽號“活判官”,而手下的同黨則很多。這些流氓,膽大妄為,有時甚至連職官也敢打。如當時有一流氓宋恆,就率領多人,把驍騎校剛魁砍傷二十多處,可以說是凶橫至極。
《康熙起居注》記載,康熙二十三年,流氓王進孝指稱甄五道、翟應聘等人窩藏罪犯,敲詐銀兩,後來多次恫嚇要挾索取銀兩,導致翟應聘上吊而死;康熙四十五年,流氓林三假冒九門提督的家人,騙取錢財。
《申報》批露,同治年間,上海有一批無賴匪徒,專拐童男幼女,領到僻靜的地方,毀傷孩子的臉,打殘他的肢體,想盡各種齷齪的法子,使這些孩子變得骯髒畸形,不堪入目。然後領他們到城市、市場,讓他們為自己行乞要錢。明代橫行於安徽一帶的“乞丐船”,他們的所作所為大致也是如此。
清末,自成都、重慶而下,有一些匪徒專門以拐帶婦女為業。這些人交結極為隱秘,而且拐帶婦女之術,詭計百出,很容易使人上當受騙。他們每當拐帶少婦時,首先是指使團伙內的婦女去執行。這些女拐匪經常騎著驢子,不時在村落之間游弋,看到有村婦騎驢出門,其丈夫若跟在後面,則趕驢向前,故意與村婦並行。隨後,與村婦互通姓名,假裝獻慇勤,而暗地裡卻緊趕驢子,讓其快行,而村婦不覺而速。過了一段時間後,其夫就落在後面。女拐匪就假裝安慰道:「不用怕!前面有我親戚,可去小憩,等等他。如果困乏,也可借宿。」於是,就將村婦引到匪所。一入門,拐婦就躲起來,但見滿室都是男子。村婦見狀,一定驚慌失措地號哭,於是拐匪就讓人將她痛打一頓,並告訴她:「你已經落入我們的陷阱,不依從我們,就打死你。」隨後,流氓的同黨就將村婦姦污,名之為“滅恥”。村婦不但受到恐嚇,而且失身於人,也就逐漸心灰意冷了。於是,他們就讓同黨扮成買主,前來買去為妾,然後好言相問,問其從何而來。婦人聽後,必然哭泣,並訴告冤苦。此同黨就假裝目不忍睹,然後退下。接著拐匪又將村婦痛打一頓。慢慢觀察,發現她確實已無變志,就又讓一匪前來購買,相問如前,如果村婦還訴冤,就再痛打一頓。如此三四次後,村婦就不敢再說了,然後才將她帶到市鎮上賣掉。
康熙三十年張秋鎮,有一個婦女,30多歲,雇驢到兗州探親,驢主人駕驢同行。到了中途,問驢夫:「娶妻了嗎?」驢夫問答:「還沒有。」婦道:「我剛好也新守寡,想和你結為夫婦。」驢夫大喜。到了兗州,對驢夫說:「我母家很有錢,你的衣服破爛成這樣,不方便在一起呀。」說完,給驢人十兩銀子,讓他到緞鋪買緞。買回後,此婦偷偷將緞燒了幾個洞,然後怒道:「你怎麼買回來如此破緞?吃完飯後,去換好緞。」此時,婦人已藉機偷偷置毒於飯中。驢夫吃過飯後,就一同到緞鋪,爭論之際,驢夫毒發而死。此婦就以緞鋪殺人之罪,打算鳴官告理。緞鋪老闆無奈,只好拿五百兩銀子賄賂此婦,婦人拿到銀子,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