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考大學 加分範圍大幅放寬
為配合國防部推動募兵制,教育部將大幅放寬退伍軍人考大專及研究所的加分優待,除把優待的年限從退伍後3年內,放寬至5年內都可加分;從志願役退伍的軍人目前只有大學登記分發加分,未來參加甄試入學的原始總分、口試可也加分。
教育部修正「退伍軍人報考高中以上學校優待辦法」草案出爐,正在預告;預計明年起入學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四技二專、二技的退伍軍人可適用新的加分規定。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目前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規定資格退役者,也就是服志願役一定年限的士官兵,只有考大學登記分發可加分,但現在申請入學的比率愈來愈高,未來在大學甄試入學及使用統測成績甄試時,也可在原始總分加分,甚至面試也可加分。
高教司科長朱俊彰補充指出,目前國防部規定服志願役的「一定年限」是10年,未來則可望縮短為5年;且甄試加分錄取都採外加名額,如台北科大等未來可望以專班形式為退伍軍人開班,甚至不一定要考學測、統測,就可以用口試、審查等方式甄試入學。
教育部指出,在一般退伍軍人的加分部分,則包括所有服義務役(含替代役)期滿的退伍軍人,但不含服補充兵役及國民兵役者,加分的範圍從原來的退伍後3年內可加分,放寬到5年內都可加分。
新的加分辦法規定,退役後3—5年考大學的退伍軍人,若服役期超過5年,可加分10%,若曾服役4—5年可加分5%,曾服役3—4年可加分3%。
朱俊彰表示,早年不管退役後多久,加分的比率都一致,就有人反映不公平,因退役愈久、可準備考試的時間也愈長,因此,加分比率採逐年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