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狼師判刑 賠償140萬
大台北地區一名安親班老師被控多次猥褻班上的國小女童,她們後來嚇得不想再上安親班,其中一名女學童家人提出告訴,老師除遭刑事判刑,台灣高等法院最近判決他要賠償受害女童及父母共140萬元。
這名老師在家人開設的安親班任教,他被女學童指控,常趁安親班一開始發考卷讓同學測驗時,他就走到最後一排,用手直接伸入女學童胸部及下體撫摸,即使女童穿牛仔褲、用手抗拒,他仍強行撥開女童的手,用鹹豬手猥褻女童,女童雖感到很不舒服,卻因擔心遭老師體罰而不敢聲張。
後來有一名女學童向母親表示不想再去安親班,母親一問之下才知道女兒受到老師猥褻,憤而對老師提出民、刑事告訴,其他受害女學童則不願提出告訴。老師雖矢口否認,但因女童指證歷歷,二審依加重猥褻罪判他3年半徒刑。
民事部分,高院審酌女童在安親班受到猥褻傷害,嚴重影響身心,女童的父母也受到相當煎熬,判決這名老師賠償女童80萬元,賠償她的父母各30萬元,共計賠償1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