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炒房!央行限縮貸款條件 第二戶算投資戶
央行三月初要求銀行回填房貸資料,名下有第二戶就算投資戶,貸款成數和利率都應該限縮。不過,有些「換屋族」先買新屋、但舊屋還沒有賣掉,有些房貸戶第二戶給子女或爸媽住,銀行仍會視為「自住」,不會列入投資戶。但央行有意見,要求銀行填報第二戶房屋的實際用途,央行會先觀察一段時間,再決定是否全面限縮。
各銀行從三月起,每兩週要回報央行,一般房貸、以及投資客房貸的貸款成數和利率,分界點是,名下只有一戶房貸,屬於一般房貸,但是有兩戶、以及兩戶以上,就屬於投資客房貸。
雖然央行定義清楚,不過,各銀行的做法卻有點模糊!有的銀行認為,只要客戶把戶籍遷入第二戶,就當成自住,不屬於投資客;或者第一戶給爸媽住,第二戶是自己住;或者自己住第一戶,第二戶是給兒女住,這些情況,部分銀行會列入一般房貸。有些客戶想換屋,已經先買了第二戶,但第一戶卻還沒有賣掉,名下等於有兩戶,按照央行的規定,新買的第二戶就是投資戶,但房貸戶覺得太刻苛,是純粹想換屋,銀行只好要求房貸戶出具切結書,或者委託房仲銷售的契約書,一段期間之內,通常訂半年,如果都還沒有賣掉,第二戶就等同投資戶,要以投資客的標準,降低成數、增加利息。
由於各銀行的做法不一,央行最近找銀行開會,一度要全面限縮,但決定先要求銀行揭露第二戶的用途情況,觀察一段時間之後,再決定是否訂出更明確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