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正天皇
明正天皇(1624.1.9~1696.12.4),為後水尾天皇第二皇女,母親中宮德川和子。諱興子,幼名女一宮。
元和九年(1623),興子出生。寬永六年(1629)封內親王。因父親後水尾天皇與幕府之間關係惡劣,尤其在紫衣事件、德川家光乳母春日局以平民之身覲見天皇之後,更加引起後水尾天皇的憤恨,後水尾天皇為擺脫幕府控制,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讓位於興子內親王,是為明正天皇,是日本史上第七位女天皇。奈良時代的稱德天皇之後共859年以來的首位女帝。由於年紀還小,實際上仍由後水尾天皇攝政。
由於明正天皇是當時將軍德川家光的外甥女,和德川家有血緣關係,所以在她任內與幕府保持良好的關係。1643年讓位給異母弟後光明天皇,成為太上天皇,並由幕府方面得到每年五千石的貢米。1696年過世,諡號「明正」二字是由古代元明天皇與元正天皇兩位女帝諡號各取一字,一生艱辛死後葬在京都的月輪陵。
明正天皇活動於天皇制度沒落的江戶時代,因為外祖父是江戶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她七歲繼位,二十歲就把皇位讓給弟弟,和奈良時代叱吒政壇的前輩女天皇相比,這時她的實際身份只相當於神宮的女祭司。因為她當過天皇的高貴身份,也沒人能娶她,她只能在宮中孤獨終老。
明正天皇的父親是後水尾天皇,母親是源和子,千萬別被這「源和子」的名字蒙了,她實際上是德川幕府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的女兒(德川家康的孫女)。明正天皇幼名興子,所以未即位前又稱為興子內親王,興子出生的時候,德川幕府的統治已經十分的穩固,並已在1615年制定公佈了《禁中並公家諸法度》,明面上說,天皇要把學問的修行和和歌的精通放在第一位,實際上就是限制天皇對政治的干預。該法度十七條中唯一認可天皇的權力是第8條即天皇有權按「本朝先規」決定年號。
在興子以後後水尾天皇還有兩個兒子出生,只不過沒有長成,興子才有機會即位。退位以後的明正天皇又活了50多年,先後經歷了後光明、後西、靈元天皇數朝。於1696年11月死,享年73歲。謚號「明正」二字是由古代元明天皇與元正天皇兩位女帝謚號各取一字,葬在京都的月輪陵。
明正天皇終身未婚,當然也沒有子女,我想如果讓她自己選擇的話,她大概寧可生在普通百姓家,過普通百姓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