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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徵成唐太宗「為官擇人」典範的思考

魏徵成唐太宗「為官擇人」典範的思考

  魏徵(580~643),字玄成。漢族,唐巨鹿人(今河北邢台市巨鹿縣人,又說河北晉州市或河北館陶市)人,唐朝政治家。曾任諫議大夫、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23年,政治修明,經濟繁榮,史稱「貞觀之治」。這同他制定並執行了「為官擇人」的用人政策有著很大關係。
  唐太宗以求賢如渴、知人善任著稱於世。他的用人政策主要有三:
  一、秉公用人,不忌前嫌。 魏徵早年值隋末戰亂,曾投瓦崗起義軍。後入唐充太子建成掌管圖籍的洗馬官。玄武門事變之前,魏徵、王珪、薛萬徹等人都是太子李建成東宮集團的謀士,曾密謀除掉李世民,屬於政敵營壘。事變之後,在國家用人之際,唐太宗以大局為重,不咎既往,量才任用,原東宮的骨幹,不少人成為日後的重臣。其中,魏徵成了唐太宗的主要助手,王珪官至宰相,薛萬徹成為朝廷拓疆平叛的一員驍將。
  二、為官擇人,唯才是舉。唐太宗一方面提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為政之要,惟在得人」。就是說,要想使天下長治久安,最根本、最重要的是選好、用好幹部。主張官不在多,而在於賢(賢能)、在於精。唐太宗即位之後,將文武官員編制精減到640人。另一方面,他提出「為官擇人,唯才是與;苟或不才,雖親不用」。用人要公正,擇人要公平;不搞親疏遠近,不講情面關係。魏徵作為太宗的重要輔佐,他曾懇切要求太宗使他充當對治理國家有用的「良臣」,而不要使他成為對皇帝一人盡職的「忠臣」。
  三、廣開言路,從諫如流。唐太宗基本做到了不只用聽話、用一呼百喏的人,而是敢於、善於重用愛提意見的人。這對於一個專制王朝的皇帝來說,實在是不簡單的事。據史書記載,魏徵以性格剛直、才識超卓、敢於犯顏直諫著稱。每進切諫,雖極端激怒太宗,而魏徵神色自若,不稍動搖,使太宗也為之折服。為了維護和鞏固李唐王朝的封建統治,魏徵曾先後陳諫200多次,勸戒唐太宗以歷史的教訓為鑒,勵精圖治,任賢納諫,本著「仁義」行事,無一不受到採納。貞觀十三年(639)所上《十漸不克終疏》,在當時和後世都有重要影響。
  魏徵死後,唐太宗痛心地說:「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徵沒(死了),朕亡(沒了)一鏡矣!」這是對魏徵一生功績的最好評價、最高獎賞。
  儘管,唐太宗李世民是封建王朝的皇帝佬兒,他的用人政策說到底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寶座、為了李氏一家天下服務,以至於最後在選擇最重要的接班人擁立太子的問題上犯了大錯誤,但他「為官擇人」的用人政策,很值得我們借鑒與學習。
  作為一代明君,唐太宗以自己的雄才大略開創了貞觀盛世。而作為一代賢相,魏徵在「貞觀之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沒有唐太宗的賢明大度,就不會有魏徵的忠直;而沒有魏徵的忠直,唐太宗就少了一面文治武功的鏡鑒。二人相互襯托,相輔相成。
  「為官擇人」說說容易,做起來極難。想當初,魏徵是唐太宗對手的部下,是唐太宗的愛材之心,才使魏徵有了發揮才幹的平台。不僅幫唐太宗制定了「偃武修文,中國既安,四夷自服」的治國方針,也時時刻刻修正著唐太宗的謬誤。為唐太宗講解了「民可載舟,又可覆舟」、「兼聽則明,偏信則暗」的治國道理,也常常犯顏直諫。從貞觀初到貞觀十七年魏徵病故為止,17年間魏徵諫奏的事,有史藉可考的達200多項,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對外關係和皇帝私生活等等,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時竟讓唐太宗下不了台,恨不得殺了這個鄉下佬,好在唐太宗不愧一代賢明君主,火氣過後又為有這樣忠諫之臣感到欣慰,一次次原諒魏徵的犯顏直諫。如果魏徵侍奉的是一個小雞肚腸的昏君,魏徵的下場將是很難料想、無比淒慘的。這一切,很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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