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三法 最快明年上路
立法院今天終於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工會法修正通過後,之前已經三讀通過的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 (號稱勞動三法)可望一起生效實施。她說,勞動三法修法工程浩大,很多配套法令還在研擬中,三個修正案要同步上路可能是明年1月1日或是5月1日 (勞動節)。
在立法院現場的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感謝立法院支持,他表示今天對中華民國勞工而言是值得記住的日子。
王如玄則表示,這次修法開放教師可以組工會,至於公務人員則是在跨部會協商中,確定先以目前組織協會形態運作,人事行政局日後會逐漸修改相關公務人員規定,讓協會功能可以趨近工會。至於老師及公務人員罷工權,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已經規定,老師及公務員不能罷工。
對於勞委會最後政策大轉彎,從原先堅持將「強制入會」改為「自由入會」,最後卻妥協接受「強制入會」版本,王如玄澄清,最後通過版本只是法律上「訓示性」原則,即「勞工應加入工會」,刪除「加入工會是義務」字眼,這就像民法第1084條明定「子女應孝敬父母」,意思只是政府鼓勵勞工加入工會,並非強制加入工會。
她強調,勞工加入工會有三種,一種是強制要求加入,就是原條文,第二種是自由加入,即原修正條文,第三種就是鼓勵性質的「應加入工會」。她說,為了維持自由入會精神,她翻遍法院判決及法律規定,最後決定採折衷的「訓示性規定」。
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團體協約法號稱勞動三法,其中團體協約法已在97年1月就修正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則是去年7月完成三讀,但都因三法互有連動,必須同步實施。如今工會法修正通過,王如玄表示,三法修正案終於可以上路,但何時上路,因為勞資爭議增加仲裁、裁決等機制,勞委會必須增加組織負責,並有配套法令要研議,因此三法同步生效最快也要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