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另築愛巢 睡上妻親戚
台東市田姓男子(55歲)對妻子施暴,法官裁定他要遷出住家,未料田男依法搬出去後卻另築愛巢,在外與妻子遠親陳姓女子(52歲)同居,警方未當場逮著兩人通姦實情,田男也辯稱他只是暫時收留陳女兩天、陳女之母也同來住等說法,但法官看一張床上兩枕頭、一條棉被,顯然是一起睡,哪有空間給陳女之母住?且兩人私人內衣褲也放在一起,陳女雖也辯解,但說兩人同居1月,顯然與田男說辭矛盾,證物也顯示兩人關係親密,予以起訴。
台東市田姓男子因家暴遭法官命令遷離住家,竟在外和妻子的親戚另築愛巢,兩人辯稱「沒睡在一起」,但檢察官發現床上有2個枕頭,認定關係親密,將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55歲的田姓男子因家暴,從民國96年4月起受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令遷離住家,先是獨自在外居住,去年3月8日,妻子發現丈夫和陳姓遠親同居,報警抓姦。
田姓男子辯稱,陳女沒有房子住,又是妻子的親戚,於是答應讓她住在一起,才住了2天,陳女睡床上,他睡地板,兩人沒有睡在一起。
陳女則說,她和田妻是親戚,幾十年的姐妹情,她沒有妨害家庭,因為母親要看病,所以借住田姓男子家,已經住了1個月。
由於田男和陳女說詞差很大,男的說2天,女的說1個月,顯然矛盾;再者,床上有2個枕頭,床下沒枕頭,且僅有1條棉被,兩人的內衣褲放在一起。
檢察官認定兩人關係親密,已有通姦事實,因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