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奴才思想可能源於宋朝
宋朝時候,多次向少數民族政權稱臣,而在宋朝之前,基本上邊疆少數民族政權向中原漢族政權稱臣。
澶淵之盟:澶淵之盟是真宗在有利的軍事形勢下屈辱求和的結果。對宋而言,這是喪權辱國的和約,不僅燕雲十六州的失地未能收回,而且要輸金納絹以求遼國不再南侵,此後遼更是不斷需索,使北宋國威掃地。遼國卻是在不利的軍事情勢下佔了大便宜,得到了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澶淵之盟後北宋向遼稱臣。
1141年宋金所簽訂的最重要的影響最大的和約「紹興和議」規定,南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南宋每年要向金輸納「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宋朝皇帝要親自起立接受金朝皇帝的交聘「國書」,金朝皇帝則不須起立接受宋朝的交聘「國書」。從此,宋朝向金朝稱臣,金朝成了宗主國,宋朝成為臣下之國,實際上是宋朝變成了金朝的附屬國,而不是金朝是宋朝的附屬國。
1164年,宋孝宗又和金世宗重新簽訂了「隆興和議」,規定南宋皇帝對金朝皇帝不再稱臣,改稱侄皇帝,金宋雙方由原來的「君臣之國」改為「叔侄之國」,原來的「歲貢」改稱「歲幣」,數量由原來的銀絹各25萬兩匹減為各20萬兩匹。
1208年,宋寧宗和金章宗再次簽訂「嘉定和議」,雙方規定,金宋的「叔侄之國」改為「伯侄之國」,「歲幣」由原來的銀絹20萬兩匹增加到銀絹各30萬兩匹。
「隆興和議」和「嘉定和議」,金宋的「君臣之國」雖然改變為「叔侄之國」或「伯侄之國」,但雙方的地位仍然是不平等的,宋朝皇帝仍然要向金朝皇帝稱「叔」或「伯」,宋朝皇帝仍然要起立接受金朝皇帝的交聘「國書」,宋朝每年還要向金朝交納大量的「歲幣」等。宋朝的地位仍然低於金朝,這種情況直至金末也沒有改變。
從宋金和戰發展進程看,基本上是金朝說和就和,說戰就戰,金朝始終處於主動地位,而宋朝則處於被動屈從地位。既然都是從屬於金朝,上面的三個關係有什麼好壞之分。區別是繳納的錢數多少而已。就像奴隸主下的奴隸,還用得著分什麼高級奴隸、低級奴隸。
實際上,在整個宋金和戰進程中,宋朝只有宋孝宗時期和韓侂胄北伐兩次主動進攻,其餘時間都處於被動屈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