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楷莉前夫顏冠得與小三通姦 各判刑3個月
前主播薛楷莉與前夫顏冠得爆婚變,薛楷莉控告顏冠得和外遇對象簡皓宜通姦,經台北地檢署調查,顏、簡兩人承認發生性關係,台北地院審酌後,依通姦、相姦罪各判刑3月。
顏冠得、薛楷莉結婚9年,育有一女,去年2月傳婚外情,事後薛堅持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且訴請離婚獲准。8月薛楷莉又大動作開記者會,指責顏冠得蓄意殺人,甚至拳毆5歲女兒,家事風波鬧不停,當時小三簡皓宜曾現身向薛楷莉道歉,薛一度心軟,最終決定不撤告。
北檢調查時,顏冠得、簡皓宜承認在去年1月19日、2月2日與2月9日發生3次性關係。台北地院認定兩人侵害家庭婚姻法益,依通姦、相姦罪各判處3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另外,簡皓宜還因向媒體記者爆料,指控薛楷莉精神不正常、有暴力傾向等,涉及誹謗部分,由於已賠償薛楷莉損害而獲撤告,因此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