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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起邪念 男性侵女子判刑

推拿起邪念 男性侵女子判刑

曾任中醫診所整復員的蘇姓男子,被控以推拿所需,脫去女病患內衣褲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擔任高雄市某中醫診所整復助理人員時,被控為1名女病患推拿治療後,誆稱自費到其住處接受完整推拿,效果較佳,於民國101年4月間載女子到他位於高雄市的住處。

蘇男被控見女子信任他的專業且無防備之心,竟心生淫念,動手脫去女子內衣褲後,按摩胸部、大腿內側,並碰觸下體,之後更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子受到驚嚇,大聲責罵蘇男後,報警處理。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發現,蘇男的整復員會員資格早於100年10月間遭高雄縣傳統整復員職業工會除名,之後竟未在醫師指導下,趁自己擔任中醫診所整復助理人員時,為被害女子復健,再利用女子長期對中醫診所的信任,性侵得逞,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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