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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代價有多高?

「真愛」代價有多高?

Q:最近一位朋友離婚了,他告訴大家「找到真愛」。而為了離婚,他把房子、存款都給前妻,終於成功離婚,跟「真愛」在一起,這就是真愛的代價嗎?真愛的代價到底有多高?
A:要取得有價值的東西就要付代價,「真愛」也是一樣。如果「真愛」像一般商品,就可在市場上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成交。
例如「真愛」標價一百萬,某甲花一百萬元買到「真愛」,但某甲這一百萬是怎麼來的呢?他得去賺錢,但要賺錢他就必須對社會有貢獻,不管他是種田、賣雞排還是當醫生,他的貢獻起碼要值一百萬,他才能賺到這一百萬元。所以某甲花一百萬買「真愛」,他也為社會創造價值一百萬元的產品或服務,社會也因此享受到某甲一百萬元的貢獻,「真愛」若能以市價成交,這樣是完全沒有浪費的。
不過「真愛」畢竟不是一般商品,人們若想得到「真愛」,只能「以愛換愛」。但要怎樣才算付出「愛」呢?「愛」是無形之物,要讓對方感受到「愛」,又沒有市場能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因此只能藉著釋放有形「訊號」給對方。
不管一個男人嘴上說有多愛一個女人,對女人來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總還是希望男人做點實際行動比較可靠。因此女朋友生日,男朋友還是要送禮物,或是颳風下雨時「溫馨接送情」,這些舉動都是男人傳遞給女人「我愛妳」的訊號。
對你朋友來說,一個已婚男人對另一個女人說她是他的「真愛」,不管如何賭咒發誓,總不如這個男人寧可放棄家庭、元配與財產,來和她在一起來得可靠。所以你朋友的行為,也可算是在傳遞「訊號」——當然,他傳遞這個訊號要付的代價非常高。
你朋友的「真愛」也引起另一個問題:為什麼結婚要以愛情做基礎?為什麼我們不能找個興趣相投的人,或是找個能養活自己的人來結婚(有些人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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