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文景之治」盛世的漢文帝
廢除誹謗有罪的法令
孝文皇帝三年( 前177 )三月,文帝說:「古代君王治理天下,朝廷設置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相傳唐堯時,在四通八達的路口樹立旌旗和木牌,慾進善言者,立於旗下言之;有批評朝政者,寫在木牌上。),使治國的途徑通暢,招來進諫的人。當今的法令中有誹謗朝廷妖言惑眾的罪狀,這就使大臣們不敢盡情說真話,做皇上的也就無從瞭解自己的過失。這又怎麼能招來遠方的賢良之士呢?應當廢除這樣的法令。百姓中有人一起詛咒皇上,約定互相隱瞞,後來又負約相互告發,官吏認為這是大逆不道;如果再有其它不滿的話,官吏又認為是誹謗朝廷。這些實際上只是百姓無知而犯了死罪。上述做法我認為很不可取。從今以後,再有犯此類罪的,一律不加審理,不予治罪。」
以德化民,天下富足,禮義興盛
後元六年(前159)天下乾旱,有蝗災。文帝施惠於民:詔令諸侯不要向朝廷進貢,解除禁止民眾開發山林湖泊的法令,減少宮中所用的各種服飾、車馬和狗等物,裁減朝廷官吏,開倉濟貧,允許民間買賣爵位。
孝文帝自代國來到京城,即位了二十三年,可是宮室、園林、狗馬、服飾、車駕等等,沒一樣有所增加。只要有對百姓不便的事情,就予以廢止,以便利民眾。文帝曾打算建造一座高台,召來工匠一算,造價要上百斤黃金。文帝就說:「百斤黃金相當於十戶中等人家的產業,我繼承了先帝留下來的宮室,常常擔心有辱於先帝,沒有理由要建高台!」文帝平日所穿的是質地粗厚的絲織衣服,對所寵愛的慎夫人,要求其衣裙不得拖地,所用的幃帳不准繡有花紋,以此來表示敦樸,為天下人做出榜樣。
文帝規定,建造他的陵墓霸陵,一律用瓦器,不得用金、銀、銅、錫等金屬做裝飾,不修高大的墳,要節省,不要煩擾百性。
南越王尉佗自立為武帝,然而,文帝卻把尉佗的兄弟召來,使他們顯貴,報之以德。尉佗於是取消了帝號,向漢朝稱臣。漢與匈奴相約和親,匈奴卻背約入侵劫掠,而文帝只命令邊塞戒備防守,不發兵深入匈奴境內,不願煩苦哪裏的百姓。吳王劉濞謊稱有病不來朝見,文帝就賜給他木幾和手杖,關懷他年紀大,可以免去進京朝覲之禮。群臣中如袁盎等人進言說事,雖然直率尖銳,而文帝總是寬容採納。張武等大臣接受別人的賄賂,被發覺,文帝就從皇宮倉庫中取出金錢賜給他們,用這種辦法使他們內心羞愧,而不下交給執法官吏處理。文帝一心致力於以德化民,因此天下富足,禮義興盛。
至死都不願煩擾百姓
後元七年六月己亥日,文帝在未央宮逝世。他留下遺詔:「我聽說天下萬物,終有一死。死是天地之理,物之自然,沒有甚麼值得過份悲哀!當今的世人都喜歡活著而厭惡死亡,人死了還要厚葬,以致家產破盡,服喪重以致損害身體。我認為很不可取。況且我生前沒甚麼德行,沒有給百姓甚麼幫助;今天我死了,又讓人們加重服喪,長期哭悼,遭受嚴寒酷暑的折磨,使天下的父子為我悲哀,使天下的老幼的心靈受到損害,使天下百姓飲食不安,中斷對鬼神的祭祀,從而加重了我的無德,我怎麼向天下人交待啊!我有幸得以保護宗廟,以我這渺小之身為一國之君,已二十餘年。依靠的是天地之靈,社稷之福,方使得國內安寧,沒有戰亂。我不聰敏,時常擔心行為有過錯,導致先帝遺留下來的美德蒙羞;歲月長久了,總是擔心不能維持始終。我僥倖能享盡天年,將被供奉在高廟裡享受祭祀,我如此不賢明,卻能有這樣的好結果,我認為就很好,還有甚麼可悲哀的呢!現在詔令全國官吏和百姓,詔令到達後,哭吊三日就除去喪服。不要禁止百姓娶妻、嫁女、祭祀、飲酒、吃肉。參加喪事、服喪哭祭的人,都不要赤腳。服喪的麻帶寬度不要超過三寸,不要陳列車駕和兵器,不要動員民間男女到宮殿來哭祭。宮中哭祭的人,只在早晚上各哭十五聲,行禮完畢就停止。不是早晚哭祭的時間,不要哭泣。下葬以後,按喪服制度應服喪九個月的大功只服十五日,應服喪五個月的小功只服十四日,應服喪三個月的緦麻只服七日,期滿就脫去喪服。其它不在此令中的事宜,都參照此令辦理。要把這道詔令通告天下,使天下人都明白的知道我的心意。葬我的霸陵周圍的山水要保留原樣,不要有所改變。後宮夫人以下直至少使,全都讓他們回娘家。」
至此,在位二十三年,開創「文景之治」盛世的一代明君漢文帝離開了人世。他在位期間,廢除了禁止人們自由出入關隘的法令,使處處暢通無阻,邊遠地區也不例外;廢除誹謗有罪的法令,取消肉刑,賞賜老人,收恤孤獨之人,使百姓生活無憂;他減少各種嗜好,不受貢品,不求一己之私利;不株連九族,不誅罰無罪之人;廢除宮刑,放出後宮夫人。他仁厚、儉樸,處處為百姓著想,為後世所敬仰。這在唐代詩人許渾的《途經秦始皇墓》詩中可見一斑:龍盤虎踞樹層層,勢入浮雲亦是崩。一種青山秋草裡,路人唯拜漢文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