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中央社前記者 涉當共諜

中央社前記者 涉當共諜

國家通訊社驚傳遭中國情治單位滲透!「中央通訊社」兩岸新聞中心前記者郭玫蘭,疑遭中國國安部金誘,涉在台為中國蒐集情資並發展情報組織,數年前郭女欲吸收一名調查官不成,犯行露餡,台北地檢署昨發動搜索約談,今晨移送開庭後以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另名周姓台商也以證人身分約談後請回。

據了解,郭玫蘭(四十二歲)畢業於世界新聞專科學校新聞系(現已改制世新大學),曾在《台灣日報》、「ETtoday新聞網」、「中央社」等多家媒體擔任記者,長期主跑兩岸新聞,在「中央社」任職期間,曾長期派駐上海等地駐點採訪。

攬市調處組長露餡

檢調懷疑,郭女疑因經濟狀況不佳,在上海遭中國國安部吸收成為共諜,先後提供國內政治人物行程、動態等情資給對岸,換取高額佣金。數年前郭玫蘭職務內容變動,不負責採訪工作,而是從事須拉廣告的業務,但仍須往返兩岸。
檢調發現,二○○七年間郭女返台後,假藉喝咖啡約出台北市調查處一名組長,郭女劈頭說:「如果有工作情資就賣給我,中國給的酬勞很好。」企圖向調查官情蒐,但被拒絕,郭女不死心,仍積極傳簡訊刺探,這名調查官因此向上級回報,專責清查共諜的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隨即掛線監聽郭女。

攤出證據嚇到啞口

辦案人員掌握,郭女日前剛取得國內某研究所碩士文憑,有意前往中國發展,懷疑中國以提供工作為代價,向郭女換取情資及協助建構情報網,昨緊急搜索郭女台中老家、台北住處,並約談到案。
據了解,辦案人員昨攤出郭女近年來與對岸情治人員的電話、網路通訊以及電子郵件後,郭女當場啞口;此外檢調昨一併約談一名周姓台商,釐清郭女在中國行蹤及交友,兩人漏夜偵訊中。
辦案人員表示,郭女企圖為中國蒐集情資,已涉犯《國安法》,最重可處五年徒刑、併科一百萬元罰金,就算犯行未遂也有刑責,將進一步調查郭女詳細犯案件數,並釐清郭女交付對岸的情資中,有無危及國家安全。

同業:傻大姐個性

不少媒體記者對郭玫蘭捲入共諜案感到訝異,直呼:「她的個性怎麼當共諜啊!」也有同業形容,郭女個性有點傻大姐。一名與郭女接觸過的記者形容,郭女個性積極,過去常向同業索取民進黨或國民黨人士的電話,也常問政黨人士的行程消息,甚至會積極透過管道認識黨政高層。

「中央社」昨傍晚發聲明強調郭女為離職員工,該社尊重司法單位偵辦。調查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高嘉文則回應,該案是調查官基於職責,主動向局本部回報。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