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微調案 教部涉違法運作
消息人士昨日指出,教育部在一月廿七日舉行課程審議會(課審會)的審議大會,表決通過高中課綱「微調」案之前,即一月廿六日曾先召開高中職分組會議,當天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否決了這次「公民與社會」科課綱再行調整,表示這個「微調」案理論上尚未成案,但主席仍將其逕送次日的大會討論,實已涉及引導審議機制違法運作。
分組會議兩次否決 大會未採納
二月一日,本報已經報導國家教育研究院的課程研究發展會(課發會),在稍早已拒絕背書課綱修訂草案,換言之,前述本案在教育部課審會的分組會議上是第二次遭到保留。知情者說,過去的課綱修訂,大會通常會尊重高中老師、學者專家在分組討論的決議,但是這次分組的決議卻並未獲得大會採納。
熟悉過程的老師表示,這次的課綱調整並非由下而上產生,教育部一開始就將課綱修訂草案提交國教院、課發會,盼由其對課綱草案進行提案討論,希望課發會扮演橡皮圖章的用意明顯,教育部的公文明示:「如經委員(指課發會委員)討論通過後,即將前述課綱微調草案相關資料陳報教育部,以利教育部召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相關人士強調,但課發會實際上並未通過所提草案,反而提出保留意見,大意指該草案缺乏微調之核心目標,也沒有跨科橫向,或跨階段垂直連貫,更指出,對於國家領土、主權、認同等問題,學生「應該學習尊重異見」。課發會雖然沒有通過草案,而且顯有不同意見,但仍依行政體系轉呈教育部進行後續審議。
背離課程審議機制 明顯失職
知情者指責,到了教育部後,一月廿六日,課審會高中職分組即就該草案開會討論,經表決,「微調」案再度未能通過,但也再度被送到次日大會上表決。回顧這整個流程,已經完全背離了教育部新近所建立之課程研發,及課程審議機制,教育部的失職,實有追究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