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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特殊政策

朱元璋的特殊政策

  所謂「學《大誥》運動」,即朱元璋晚年為了整頓官僚隊伍清除腐敗現象,而在全國範圍內興起的一場官民大學習和群眾大造反運動。
  在歷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對貪污腐敗最深惡痛絕的一個。這種痛恨,既源於血液,又源於理智。作為一個前貧民,疾惡如仇是因為自己底層生活的痛苦經歷;作為一個帝王,他的痛恨則來自對自己家業的愛惜,他生怕這些碩鼠咬壞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統治之網。
  朱元璋採取了中國歷史上最嚴厲的措施來懲貪。他生性苛細,連多用一張信紙在他眼裡都算貪污。翻開《大誥三編》,你會看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污案裡,有這樣一些贓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雙」、「圓領衣服一件」、「書四本,網巾一個,襪一雙」。官員犯了別的錯誤尚可饒恕,唯有貪污,絕不放過。在反貪運動的開始,他規定凡貪污六十兩銀子的,就剝皮楦草,擺在衙門前示眾。按說這一規定已經殘酷至極,不想他後來公佈的政策更為極端:「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
  對貪污之官,朱元璋寧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規定,凡有貪污案件,都要層層追查,順籐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將貪污分子一網打盡為止。這樣做固可使貪吏無所遁形,但在法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卻也易生流弊,審理者務為嚴酷以邀上恩,株連蔓引,往往累及無辜。從洪武四年(1371)到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數次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如洪武四年甄別天下官吏,洪武八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的郭桓案,聲勢都極浩大。其中,尤以空印案與郭桓案的規模最大,兩案連坐被冤殺的達七八萬人。
  由於誅戮過甚,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從洪武元年(1368)到十九年(1386)竟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往往未及終考便遭到貶黜或殺頭。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自開國以來,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設所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
  雖然懲貪措施如此嚴厲,腐敗卻從來沒有絕跡。大的腐敗消失了,小的腐敗卻仍然層出不窮。
  朱元璋沒有想到或者不願想到的是,造成腐敗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懲貪措施不嚴厲,而是中國的貪瀆文化過於根深蒂固。在傳統的中國社會,因為政治權力籠罩了社會生活的各方面,而對權力的制約乏力,腐敗機會遍地皆是。想讓官員不貪,幾乎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一樣不現實。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劇了腐敗的蔓延。史稱明代「官俸最薄」,一個縣令月收入不過合五兩銀子,這五兩銀子不光要負擔縣令個人的生活,還要供養家庭,支付師爺們的工資。因此,如果不貪污,大明王朝的官員們根本活不下去。
  對於官員如此悍不畏死,甘蹈法網,朱元璋震驚之餘,把原因歸結於舊朝不良思想的污染。他說,經過一百年的元朝統治,人心不古,導致「天下臣民不從教者多」。其中官員們尤其如此。他決定在全國範圍內興起一次強制性的深入的全民思想教育活動。為此他親自製作了《大誥》這一千古奇文,作為這次運動的學習材料。
  所謂《大誥》,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彙編。朱元璋把他懲辦的大案要案,編成一冊,夾雜以大量的說教。由於是朱元璋親筆所作,所以這本書文辭鄙俗,體例雜亂,多語句不通之處。因為以威脅恐嚇官吏百姓為目的,所以他選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殘忍令人髮指者。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下令說:這本大誥,「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終洪武年間,《大誥》三編共印行數千萬本,成為近代史上全球發行量最大的出版物。明王朝從城市到鄉村,每家每戶的正堂上,都供著一套《大誥》,令全國人民利用一切業餘時間學習《大誥》。
  為了徹底消滅腐敗現象,建設一支純而又純的官員隊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於廣大人民群眾。洪武中葉,大明帝國裡發生了一件中國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號召底層民眾起來,造官僚階級的反。
  朱元璋在《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三十四》中發出了這樣的號召:我設各級官員的本意,是為了治理人民。然而,過去我所任命的所有官員,幾乎都是不才無稽之徒。... ...現在,我要靠你們這些年高有德的地方上的老人以及鄉村裡見義勇為的豪傑們,來幫助我治理地方。如果要靠當官的來給百姓做主,自我登基如今十九年,我還沒見到一個人!
  一開始,皇帝賦予百姓的是監督權。朱元璋告訴百姓,他們可以直接向他舉報官員們的違法行為。並且許諾,皇帝會根據普通民眾的意見來獎勵和懲罰官員。洪武十九年(1386),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進了一步,他令人吃驚地宣稱,在他的帝國之內,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衝進官府,捉拿他所不滿意的官員。
  另一章中又規定:百姓們捉拿吏員,當官的如果敢阻擋,那麼「全家族誅」。賦予「卑賤」的農民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糾拿官吏的權力,這在中國政治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
  對於這場全國範圍內疾風驟雨式的群眾運動,朱元璋抱以極大的希望。在一則命令中,朱元璋談到他的設想:「如果天下百姓都聽我的,認認真真照這個命令辦,那麼,不出一年,天下的貪官污吏都變成好官了。為什麼?因為良民時刻監督,壞人不敢胡作非為,所以各級官員都不得不做好官,做好人。」
  在動員加恐嚇之下,朱元璋興起的捉貪運動終於在各地興起。在通往南京的路上,經常出現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污吏行走的情景。也有貪官逃回家裡,被親戚捉住,送到京師。於是,大明天下出現了這樣的情景:一直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官員們要對百姓下跪求饒了。
  從洪武十八年(1385)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皇帝與百姓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貪污腐化。那個時候,幾乎無日不殺人。不幸在洪武時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極為危險的勾當。傳說當時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與妻子訣別,到晚上平安回家便舉家慶賀,慶幸又活過了一天。原來是天底下最熱愛做官的讀書人,此時也視仕途為畏途。有的家裡有好學之子,怕被郡縣所知,弄去當官,反而叫他們休學種地。有的為了避免被強征出仕,以致自殘肢體。
  連不少受過朱元璋多次表彰的清官,也因為牽連到空印案之類的大冤案中送了命。濟寧知府方克勤是有名的清官,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也沒有換新的。因為牽連到了「空印案」裡,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殺死。戶部尚書滕德懋被人舉報為貪污,朱元璋迅即把他處死,之後剖開滕的肚子,想看看這個貪官肚子裡都有些什麼。孰料剖開之後,發現裡面全都是粗糧草菜,只好悻悻地長歎一聲:「原來是個大清官啊!」
  雖然懲貪力度如此之大,然而朱元璋期望的純而又純的狀況最終也沒有出現。官員們認為反正動輒得咎,不如趁早撈一把算了。連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破產了。因為有了權力,可以處理一般的案件,村老也很快腐敗,以權謀私,甚至貪圖酒食賄賂。
  皇帝晚年,對自己的暴力懲貪曾經有過困惑和動搖。然而,他始終認為自己親手寫訂的《大誥》是一部「寶書」,不忍捨棄。在臨死前一年,朱元璋「特命有司,將《大誥》內的條目,揀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內」。他希望子孫後代世世代代「依《律》與《大誥》擬罪」。
  然而,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個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詔》中宣佈:「今後官民有犯法者,執法機關一律只按《大明律》斷,不許深文周納。」這個「深文」顯然就是指《大誥》。雖然沒有哪個後世皇帝敢明確宣佈廢除《大誥》,但在朱元璋死後直到明亡,《大誥》再也沒有發揮過實際作用。雖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賞,他的子孫們卻羞於提到太祖皇帝這本文字粗鄙內容血腥的著作。到明代中葉,《大誥》已經鮮為人知。曾經發行數千萬冊的這本寶書,到明末在民間幾乎一本也沒有了。這也許是朱元璋從來沒有想到的。
  更讓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雖然他在世時,通過他堂吉訶德式的努力,貪污腐化現象得到了一時的抑制,然而卻積蓄了巨大的反彈能量。在他死後,腐敗又迅速發展起來,並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後期,腐敗現象在各級官吏爭先恐後的瘋狂和無恥狀態中,向政治肌體的一切環節蔓延擴散,並最終積聚成為洶湧的巨濤,吞沒了整個王朝。大明最終以中國歷史上最腐敗的王朝之一被列入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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