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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早年的決鬥

俄國早年的決鬥

  早在遙遠的古代,為了解決財產爭端或其他問題,人們就進行決鬥,如古羅馬的角鬥、中世紀的騎士比武、羅斯時期的拳鬥。但是,這些都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決鬥。俄國軍事題材作家施維科夫斯基為決鬥下了最精確的定義:「決鬥是為了補償被玷污的名譽,兩個當事人之間,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和對等的條件,使用致命武器,一對一進行的生死格鬥。」根據該定義,可以總結出正規決鬥具有如下主要特徵: 決鬥的目的——彌補被玷污的名譽(不是角鬥場上的表演,不是為了解決爭端,也不是力量的較量):只能有兩個人,即侮辱人的人和被侮辱者參加決鬥(不是集體拳斗),決鬥工具是足以致命的武器(不是用拳頭),決鬥要嚴格遵守預先達成的協議。決鬥是從西歐傳人俄羅斯的。
  正規決鬥在西歐的出現可追溯到中世紀後期,大約在14世紀。當時貴族階層的前身——騎士階層已經最終形成並興盛起來。騎士們的榮譽概念與平民或商人截然不同,到了16世紀,決鬥之風已非常盛行,奪去了許多人的生命,以至於各國的國君們開始想辦法制止這一傳統。在榮譽問題上,貴族們堅決迴避國家和法庭的干涉。他們承認國君享有決定他們生死和命運的權力,但又認為國君無權解決關係到榮譽和尊嚴的問題。國君們似乎意識到這一點。他們與決鬥展開了長期不懈的鬥爭。
  19世紀下半葉,決鬥已經根深蒂固。各地紛紛取消禁令,軍隊中甚至在軍官榮譽法中使決鬥合法化。法國是最早為決鬥規則和習慣立法的國家。1666年在莫斯科,兩名外國僱傭軍官——蘇格蘭人巴特裡克·戈爾頓同英格蘭人蒙特梅利少校之間的決鬥大概是俄羅斯歷史上第一場決鬥。但是,當時這一傳統還沒有滲透到俄羅斯人中間。並且,1682年10月25日索菲婭女王頒布法令,禁止莫斯科公國境內的所有攜帶個人武器的軍人和貴族參加決鬥。為了避免決鬥盛行,積極地在俄羅斯大地上傳播歐洲風俗的彼得大帝也立法嚴禁決鬥。葉卡捷琳娜統治時期,決鬥開始在俄國年輕貴族中間盛行,但是老一輩貴族對此予以嚴厲譴責。比如說,普希金的小說《上尉的女兒》的主人公彼得·格裡尼約夫的父親安德烈·彼得洛維奇·格裡尼約夫得知兒子與希瓦普林決鬥的事情之後,給兒子寫信,說:「你行為不端。我要把你當成頑童一樣進行管教,雖然你已經獲得軍官的頭銜。你的所作所為已經證實,你不配腰懸佩劍。此劍賞賜你是為了保衛祖國,並非為了讓你跟像你一樣的混蛋作決鬥之用。」1787年,葉卡捷琳娜女皇下令頒布了《關於決鬥的公告》。公告中認為決鬥是異域文化入侵之物,決鬥的所有參與者(包括證人)將被處罰款。決鬥雙方中的勝者(造成對方死亡或重傷者)將被終身流放到西伯利亞。
  19世紀上半葉,決鬥之風在俄國達到極盛時期。各種法律制裁措施無濟於事。並且,俄國的決鬥規則十分嚴格、殘酷:決鬥雙方的間距在3步到25步之間(通常是15步),決鬥時甚至都沒有證人和醫生在場。兩個人單打獨鬥,直到決出生死為止。射擊時,兩人輪流背對懸崖邊站著,以防失敗者能夠倖存下來。這種情況下,通常決鬥雙方是兩敗俱傷。
  沙皇尼古拉一世非常憎惡決鬥。他認為那是野蠻行為,毫無俠義而言。可是就在19世紀20~40年代,俄國作家們紛紛加入決鬥的行列:普希金與丹特士,雷列耶夫與沙霍夫斯基大公,格裡鮑耶朵夫與雅庫波維奇,萊蒙托夫先後與德·巴蘭特和馬爾騰諾夫等等。19世紀下半葉,俄國的報刊傳媒開始圍繞決鬥展開論爭,分為兩派——決鬥的支持者和反對者。終於,1894年,亞歷山大三世統治末期,決鬥被正式批准。20世紀初,決鬥在俄國已是家常便飯。
  俄國「十月革命」後,在全新的社會主義國家裡,決鬥被認為是剝削社會的殘餘,逐漸在社會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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