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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果被訴蔣友柏罵 檢:去法院說

橙果被訴蔣友柏罵 檢:去法院說

蔣家第4代蔣友柏所經營的橙果設計公司,今天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蔣友柏下午批檢方文化流氓,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依法起訴,若有意見就到法院說。
檢方起訴書指出,丹比食品公司於民國97年推出一款名為「琉金一捻紅」的喜餅,喜餅外盒、紙袋及宣傳手冊上,是橙果公司所設計的金魚圖案。從事美術創作的陳玥呈看到後,認為金魚圖案與他所創作美術著作雷同,向檢方提出告訴。
檢方偵辦後,認為橙果公司及蘇姓設計師涉侵害陳玥呈的著作權,上午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蔣友柏下午對外表示,他們沒有違反著作權,也不會賠償,未來將反控陳女誣告、求償。蔣友柏並說,檢察官居然要他跟對方和解,以避免浪費司法資源,根本是文化流氓。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表示,檢察官依法起訴,當事人若有意見可以到法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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