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嘴對嘴嗎?
其實我一直很喜歡這個笑話:有人致電召喚中心,緊張地說:「我的友人手槍失火,好像死了,我該怎麼辦?」接線生安撫他,「你別慌忙,聽我指示,不要着急。首先,你要確定他是否真的死了。」打電話的人「啊」了一聲,放下電話。不久,接線生聽到好像是開槍的一聲「砰」。對方再次拿起電話,跟接線生說:「好了,現在我確定他已經死了,下一步應該怎樣?」
明年年初,香港會落實救護車分級 制。接線生會為求救的輕傷市民提供簡單的自救指引。而在二○一四年之前,市民若致電緊急召喚中心求救,也要先回答接線生簡單提問,以便評估嚴重程度。希望 問的人和聽的人,都不會有笑話中的那種出錯。
談到急救,很容易令人想到常見的心肺復蘇法(CPR),即包括胸部按壓和嘴對嘴的人工呼吸。根 據歐康納的《錯到要命的生存常識》(Anahad O'Connor, Always Follow the Elephants),心肺復蘇法最早出現在一九一一年的《童子軍手冊》。甚至在更早的《聖經》中都有提到希伯來先知以利沙(Elisha)曾以這急救方法救了一個小孩子。
不過近年愈來愈多研究指出,嘴對嘴的人工呼吸其實不是必要的。有某些情況下,例如傷者臉上有傷口、毒液、嘔吐物等,都不適宜進行人工呼吸。O'Connor提到二○○七年《刺針》醫學期刊的研究,指只接受胸部按壓的病人,存活率甚至比接受整套心肺復蘇法的病人高出了百分之十二。不但如此,只接受胸部按壓的病人(不過胸外壓的次數一定要達每分鐘一百下以上才有效),通常腦部功能不會受損,神經功能的康復程度較好。其中一個原因,是替病人進行急救的人不用花時間去掙扎,該不該進行人工呼吸,所以能分秒必爭。黃金搶救時間只有八十四秒,如果還在猶疑嘴對嘴是否衞生,大抵搶救時間已過去。二○○六年《新英格蘭醫學期刊》刊載了西雅圖科學家的研究,也指出在情況危急時,若免去人工呼吸,只專注於做胸部按壓,也足以拯救人命。這對於我這種有嚴重潔癖的典型處女座來說是好消息。萬一遇到有人需要急救,出手便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