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Judaism)簡介
猶太教是世界三大一神信仰中,最早而且最古老的宗教,也是猶太民族的生活方式及信仰。猶太教的主要誡命與教義,來自托辣,即聖經的前五卷書。
眾所周知,中東的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是人類文明的最早發祥地之一。在那裡,早在公元前2300年,美索不達米亞文化就達到了相當發達的程度。大約3800年前,當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已經趨於衰敗時,一位名叫亞伯蘭(Abram)的人從兩河流域南部的烏爾(Ur)經巴比倫(Babylon)、馬利(Mari)、哈蘭(Haran)遷徙到被稱作迦南(Canaan)的地方(即現在的巴勒斯坦地方),幾經輾轉後定居在別是巴(Beersheba)。據《聖經》的描述,亞伯蘭的這次遷徙乃是受上帝指使的:「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在亞伯蘭99歲時,耶和華又與他立約,令其子孫繁多,並賜迦南地為他們永久的基業。此後,亞伯蘭更名亞伯拉罕(Abaraham)。亞伯拉罕生子以撒(Isaac),以撒生子雅各(Jacob)。他們就是通常所說的猶太人的列祖(Patriarchs),也是猶太教的最早奠基人。
亞伯拉罕的故鄉美索不達米亞古時候信奉薩比教,以日月星辰為崇拜對象,其中太陽是最主要的神祇。傳說亞伯拉罕曾與故鄉的人們發生爭執,宣稱比太陽更偉大的造物主才值得人們敬拜。為此,他遭到了眾人的反對,而且還被國王關進了監獄。後來,國王唯恐亞伯拉罕的觀點蠱惑民心,敗壞多神教,遂沒收了他的財產,將他放逐哈蘭。從哈蘭移居迦南後,亞伯拉罕就徹底放棄了多神教,以唯一的神El為崇拜對象。El是閃語(Semitic)中表示最高神的一般性名稱。El(上帝)有不同的稱謂,如ElShaddai(全能神,現在有人認為應譯為山之神)、ElElyon(最高的神),ElRoi(能見之神)、ElBethel(聖所中的神)、ElOlam(永恆之神),等等。在這幾個上帝的稱謂中,「ElShaddai」最為重要,因為它被認為是亞伯拉罕家族所使用的對上帝的稱謂,就是那位在《聖經·創世記》中指示亞伯拉罕與之立約並賜福給他的上帝的名字。所以,後世的以色列人就以ElShaddai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三始祖信奉的上帝。
值得指出的是,最早猶太教中,上帝的諸多名稱並不意味著多神。在猶太人的始祖以及後來的猶太教信徒那裡,它們只是唯一神的不同稱謂罷了。這表明,猶太民族從她的第一個祖先開始就崇拜一神,信奉一神教。如果說從多神教到一神教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大進步,那麼,這個進步應該歸功於猶太人的祖先。
雅各生有12個兒子,他們的子孫演化為12個部落,並稱為「以色列人」。約公元前1720年,以色列人為逃避饑荒從迦南來到埃及,開始了長達約430年之久的寄人籬下、受人奴役的苦難史。公元前14世紀,一個傑出的猶太人應運而生,他就是摩西(Moses)。摩西和他的以色列同胞不堪忍受埃及法老和統治者的奴役,決心離開埃及,回到他們的祖先曾經居住過的迦南,重新開始自由的生活。約公元前1290年,摩西率領他的同胞成功地逃脫了法老軍隊的追擊,出埃及,越紅海,到達西乃曠野,給以色列人帶來了新生,揭開了猶太曆史的新篇章。摩西是以色列人公認的偉大領袖和民族英雄。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並沒有直接去往「應許之地」迦南,而是在西乃半島輾轉逗留了40年。在這期間,最重要的事件莫過於摩西在西乃山接受上帝賜予的法律。關於摩西在西乃山接受上帝的啟示這一事件,現代學者們認為,《聖經》中有三種記述。第一是《出埃及記》20:1-17,第二是《申命記》5:6-21,第三是《出埃及記》34:10-26。儘管三種記述不盡相同,但都表明一個事實,作為猶太教基礎的法律是經過摩西確立起來的,摩西是猶太教的實際創始人。據《出埃及記》20:1-17,上帝在火中降臨西乃山,親口曉諭摩西和以色列民眾,為他們立下了十條基本誡律和其他諸種法律。這十條基本誡律是: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不可製造並崇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的名;要守安息日;要孝敬父母;不可謀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證;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驢和財物。這就是著名的摩西十誡。其他的法律包括內容廣泛的律例典章,例如,如何對待奴婢,怎樣處罰各種偷盜,什麼罪當處死刑,以色列人當過的節日,等等。後來,上帝先後兩次將摩西召到西乃山頂,讓他每次在山上住留40天,然後賜給他兩塊刻有十誡的石版。摩西下山後按照上帝的吩咐,製造約櫃,置石版於其中,將其供奉在按照上帝的旨意建造的會幕裡面。從此以後,以色列人心目中的上帝就和他們同在,指引著他們在曠野度過了40年的艱苦歲月,然後又佑助他們打敗了當時在迦南地的七個部族,使他們進入「流著奶和蜜」的「應許之地」,建立了以色列王國。
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接受上帝啟示的法律,同時也是他們和上帝之間的契約關係的重新確認。早在亞伯拉罕時代,希伯來人就相信他們和上帝之間立了契約,即亞伯拉罕尊上帝為唯一的神,上帝反過來令他子孫繁多,成為大國之父;賜迦南地為他們永久的基業;並揚他的名,使其後人得福。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尤其是在埃及遭受了400多年的奴役,以色列人的「契約」觀念已經淡漠。逃出埃及後,以色列人需要適應沙漠地帶艱苦的生存條件,並準備進軍迦南,這時,他們最需要的是民族的凝聚力,和對於未來的堅定信念。在這關鍵時刻,上帝賜予以色列人法律,因而使他們與上帝的永久的契約以立法的形式得以確立。《聖經》說:我是耶和華,你們先父的上帝,即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以色列人的回答是:「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契約一經確認,以色列人作為上帝選民的特殊地位亦隨之確定。從此,以色列人自覺為上帝的特選子民,和上帝保持一種特別的關係,這種選民意識連同上帝啟示的法律就成了維繫猶太民族的獨特的強有力的紐帶。
如果說亞伯拉罕的一神崇拜為猶太教奠定了基礎,那麼,500年後摩西在西乃山領受上帝賜予的法律,並確認以色列人和上帝之間的牢不可破的契約關係,則標誌著猶太教的正式形成。從此,以色列人有了成文的法律。這是一個系統的信仰體系和價值體系,是這個民族的精神支柱和行為的指南。可以看出,猶太教和猶太人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猶太人創立了猶太教,同時,猶太教又塑造猶太人的個性和民族性,造就了作為猶太教的實踐主體的猶太人。在這個意義上說,猶太人不管作為個體還是群體,都是猶太教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