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要注意後方的機車騎士
開車門要注意後方的機車騎士
奉勸各位汽車駕駛人上下車門時,應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宜縣陳姓男子就因沒有注意上下車門,造成洪姓騎士剎車不及撞上車門成殘,代價是被法院判賠。
車禍事件意外發生在前年4月間,六十五歲的陳姓男子在路邊停好車,打開車門時沒注意到機車在後方,使得洪撞上車門跌倒。
法院審理之後認定,洪姓騎士出事時滿廿七歲,未來還是可以工作,至於他受的傷害對未來工作及婚姻都有重大影響,而獲賠兩百廿一萬餘元;精神賠償部分,陳姓男子已於事後陸續給付了廿七萬五千元,一再願意表示原和解,但因洪要求兩百萬元太高,最終仍判洪為四十萬元,如果不服,還可上訴。
法律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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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的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司法給予機車騎士之保障其實並不多,法院給予上述洪姓被害人之保障非常有限,因傷殘無法勞動之損害賠償及精神上賠償,共計約280萬元左右,可見洪姓男子未來一輩子殘障,無法工作只可以靠280萬元來渡過餘生,在情的面我們感覺好像太少。但法院於判決時亦需反觀加害人陳姓男子的工作、經濟能力,來作出判決結果。關於洪姓男子可以思考刑法第二七七條傷害罪或同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或過失重傷罪,以給予加害人刑事上之處罰,故建議機車騎士都要注意停置於路旁之汽車,是否有乘客要上下車,以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亦需注意上下車時是否有機車要通過,以避免車禍事故的發生。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