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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關稅

漢代關稅

  在漢代,關稅屬於通過稅性質。包括內地關稅和國境關稅兩種。內地關稅是指對通過主要關卡的貨物的徵收;國境關稅則是指同匈奴等民族通商貿易所征的稅。
  秦漢以前,設關的主要目的是檢查行旅貨物,以糾察違法行為。但是關卡之多,為各國商旅所不便。秦統一全國,為商業交往開通了道路。漢初,為了促進經濟的恢復,「開關梁,弛山澤之禁」,使「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以溝通各地財貨,活躍城鄉經濟。文帝時,把關也撤掉了。景帝四年春,因吳、楚、趙、膠西、濟南、淄川等七國聯合發動叛亂,又復置諸關,但沒有說明收稅之責。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才有明文記載,在武關設官收稅,不過稅率不高,所收的錢,也不列入國家財政,僅供「關吏卒食」,所以財政意義不大。發展到東漢,關稅日顯重要,徵收也較繁苛。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歪上台時下了一個詔文,指出關津加重徵稅,於商民不便,今後要減輕關津之稅,恢復十一稅率。可見,東漢末年,關稅稅率已超過百分之十。至於同匈奴設關貿易,主要是為維護民族關係,是否課稅,如何課稅,稅率高低,有無優免,等等,史籍沒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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