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曆 の 曆法、紀年、紀月、紀日
一、曆法
“曆法是推算年、月、日的時間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制定時間序列的法則。”《中國大百科全書•天文學》制定曆法主要依靠太陽、月亮、地球三者運動的關係,以回歸年、朔望月和地球自轉一周為安排年、月、日的主要標準。 現在世界上主要使用的曆法有三種。
(一)陽曆(太陽曆、公曆、西曆、格里歷)
陽曆採用的基本週期是回歸年,即以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圈的時間—— 365天5小時48分46秒(365.2422日)為1年,月的時間長短人為確定,曆法年與回歸年的差距設閏日調節。歷史上的古羅馬歷、古埃及歷、瑪雅歷和現行公曆都屬於陽曆。
現行公曆的前身是古羅馬“儒略歷”。公元前46年,羅馬統帥儒略•凱撒邀埃及天文學家索息澤尼制定,平均歷年長度為365.25日,每隔三年置一閏年,平年365日,閏年366日;每年分為12月,單月為大月31日,雙月為小月30日,二月平年29日,閏年30日。凱撒死後,僧侶們誤解為“每三年置一閏年”,到公元前9年已多置了三個閏年。羅馬統治者奧古斯都宣佈在12年內不設置閏年,把自己出生的8月改為大月並用他的名字命名,10月、12月相應成為大月,多出的兩天從2月扣除。這樣就和現行公曆基本一樣。
公元325年,歐洲基督教國家在尼斯召開的宗教大會上決定共同使用“儒略歷”;公元532年,教會採納僧侶狄奧尼西提議以“耶穌誕生”開始計算年份。由於“儒略歷”比回歸年多0.0078日,每400年就會多出3天,到1582年已有10天誤差,羅馬教皇格里哥裡第十三決定採用利里奧的建議,凡世紀數不能被4整除的世紀年仍算作平年,必須能被400整除才為閏年,並規定1582年10月4日的次日算作1582年10月15日。改革後的新歷(格里歷)只比回歸年多0.0003日,3,300多年才有1天誤差,曆法的精密度大大提高了。
大陸於1912年改用公曆。1949年9月27日新中國成立前夕正式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紀年採用公元”。
(二)陰曆(太陰曆、回曆、伊斯蘭教歷、穆罕默德歷)
陰曆是以月球繞地球運轉一圈的時間(朔望月) 29天12小時44分(29.5306日)為曆法定月的依據,年是人為製定。 陰曆是人類最早使用的曆法之一,古代埃及、希臘、中國都採用過。
陰曆最具代表性的是回曆,為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製定,從公元622年7月16日開始紀元。回曆規定一年12月,單月為大月30天,雙月為小月29天,合計354天。但12個朔望月共354.3762日,比陰曆年多0.3673日,每30年就多出11.016日。因此定為每30年置11個閏年,即逢第2、5、7、10、13、16、18、21、24、26、29年為閏年。凡值閏年就給12月加上1天,使之成30天,該年成355天。
(三)陰陽曆(中歷、夏曆、農曆)
這是兼有陰曆月、陽曆年兩種制歷基本週期的曆法,即按朔望月定月、回歸年定年,二者之間用增設閏月來調節平衡。我國從夏代起就使用這種曆法,它特別注重與農時節氣的關係,故又稱為農曆。古巴比崙歷、古希臘歷也屬於陰陽曆。
由於陰曆的1年(12個朔望月)是354.3672日,陽曆的1年(1個回歸年)是365.2422日,相差將11天,因此,33個陽曆年就會出現34個陰曆年,春、夏、秋、冬就會移到陰曆的任何一個月,給生產和生活帶來很大不便。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的祖先大約在殷周時期就採用置閏的辦法。 如《尚書•堯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就是表示366天為一周期,設置閏月來固定四季,成為一歲。 閏月一般置在一年最後,稱為“十三月”;但當時是閏無定制,有時一年會再閏,稱為“十四月”,這在甲骨卜辭中有實物例證。春秋時期創造了“十九年七閏法”,再無一年再閏現象,至漢代以前,閏月一般在九月之後,稱“後九月”。隨著曆法的逐步精密,設置閏月改為以24節氣為依據。古人把24節氣分為節氣和中氣,如立春是正月節,雨水是正月中,驚蟄是二月節,春分是二月中等等,節氣中氣相間;由於一個節氣加一個中氣的時間(平均30.5日)比一個朔望月(約29.5日)長,所以每月的節氣和中氣要比上月推遲一至二天;就會出現某月只交節氣不含有中氣,中歷就在此置閏年,增加一個月。歷月也有大小之分,大月30天,小月29天,排列順序不固定,是經過計算朔望月的實際時間長度而決定的。
二、歷史上的特殊紀年、紀月、紀日法
(一)中國古代紀年法
1.王位紀年法:是我國最早使用的紀年法,以各國王公在位的年次紀年,即位當年為第一年,以下按序數遞記,至出位為止。如魯隱公元年、晉鄂侯二年、宋穆公七年、秦文公四十四年等,都是周平王四十九年,即公元前722年。這說明在春秋時期,列國雖奉週為正朔,但皆以本國王公即位年次紀年。
2.帝王年號紀年:公元前122年,漢武帝始創年號,並用以紀年,這年為元狩元年。自此以後,每個帝王即位都建立年號,全國通用紀年,還可隨時改元,如漢武帝用了11個年號,唐高宗用了14個年號。到明清兩代才變為一帝一元,如明成祖朱棣年號為永樂,清聖祖玄燁年號為康熙。這樣就可以用年號來稱皇帝,如“永樂皇帝”、“康熙皇帝”等等。
歷史上有重複使用同一年號現象,如“天祐”有四個帝王用過,因此要與所屬的帝王聯在一起,才能確定歷史上的年代。
歷史上的農民起義也用過一些年號,如李自成紀元年號為“永昌”,張獻忠的年號為“大順”,洪秀全的年號為“ 太平天國 ”等。
近代民軍起義,同盟會通用黃帝紀年,即以黃帝即位之年紀元(公元前2698年)。中華民國成立後規定以民國成立之年紀元(公元1912年)。袁世凱竊國後,下令以“洪憲”紀年。 偽滿時期曾用過“大同”、“康德”等年號紀元。此外,還有採用孔子紀年、佛歷紀年等。這些紀年法在近代史籍和年表中常常會遇到。
3.干支紀年:干支是指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互相搭配成循環順序,60個單位為一周期,稱為六十甲子。
見下表:
01 甲子 02 乙丑 03 丙寅 04 丁卯 05 戊辰 06 己巳
07 庚午 08 辛未 09 壬申 10 癸酉 11 甲戌 12 乙亥
13 丙子 14 丁丑 15 戊寅 16 己卯 17 庚辰 18 辛巳
19 壬午 20 癸未 21 甲申 22 乙酉 23 丙戌 24 丁亥
25 戊子 26 己丑 27 庚寅 28 辛卯 29 壬辰 30 癸巳
31 甲午 32 乙未 33 丙申 34 丁酉 35 戊戌 36 己亥
37 庚子 38 辛丑 39 壬寅 40 癸卯 41 甲辰 42 乙巳
43 丙午 44 丁未 45 戊申 46 己酉 47 庚戌 48 辛亥
49 壬子 50 癸丑 51 甲寅 52 乙卯 53 丙辰 54 丁巳
55 戊午 56 己未 57 庚申 58 辛酉 59 壬戌 60 癸亥
干支本來用於紀日,用它紀年始見於《淮南子•天文訓》和《漢書•律曆志》,說明西漢時已有乾支紀年。但正式採用是在公元85年王莽頒行《四分歷》,至今一直未中斷。這種紀年法在史學中廣泛使用,特別是近代史中許多重要歷史時間最常用,如甲午戰爭、戊戌變法、庚子義和團起義、辛亥革命等等。“六十花甲”周而復始,週期較長,符號簡單,但多次重複。必須與朝代年號相結合,才能準確地找到查考的年代。
4星歲紀年:星指歲星,即木星;歲指太歲,古天文占星家假設的一顆與木星背道而馳的行星。星歲紀年分為歲星紀年和太歲紀年兩種。
歲星紀年法:春秋初期,古天文學家發現木星在天體運行一周約12年,就定木星為歲星,將其運行軌道由西向東分為十二宮次,每年行宮一次,並取十二宮次名稱:星紀、玄枵、娵訾、降婁、大樑、實沈、鶉首、鶉火、鶉尾、壽星、大火、析木。《國語》有“武王伐紂,歲在鶉火。”但是木星運行一周實際11•8622年,每80年木星便要先行一次宮,稱為歲星“跳辰”。史載魯襄28年“歲在星紀而淫於玄枵”,歲星紀年失靈了。
太歲紀年法:歲星紀年在實際中使用不便,古天文學家設想一個理想天體——太歲(假歲星)與真歲星背道而馳,用於紀年,叫太歲紀年。並取十二個年名:攝提格、單于、執徐、大荒、敦牂、協洽、涒灘、作噩、閹茂、大淵獻、困敦、赤奮,它們與十二星次、十二辰對應。這在古文獻中也有記載,如《呂氏春秋•序意篇》“維秦八年,歲在涒灘”。這是春秋後期一個短暫時期的紀年法。到西漢年間,古天文學家又取十個歲陽名與十天干相對應,但各書稱呼則不統一。並將太歲年名與地支對應,歲陽名與天干對應,歲陰歲陽互相搭配組成六十年名。 這在《楚辭》、《呂覽》中稍有記載,新莽亡後廢止不用。
5.十二生肖紀年:十二生肖也稱十二屬象,是古人根據一些動物的習性,附會五行學說,與十二地支相配用以紀年,十二年一個循環。《論衡•言毒》記漢代十二辰禽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豕,與流傳至今的十二生肖完全一致。
(二)紀月法
中國古代通常採用數碼紀月,如一月、二月、三月等。 其中一月叫做正月,秦代避始皇諱,稱為端月;十一月稱冬月,十二月稱臘月。
1.月建紀月:《史記•曆書》中記載有“月建”紀月法,把十二地支和十二個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夏曆十一月配子,稱建子之月,十二月為建丑之月,依此類推。周正以建子月為歲首,商正以建丑月為歲首,夏正和漢以後以建寅月(正月)為歲首。
2.特稱代月:先秦時代,四季和各個月份還有特定的名稱,或用花木、音律代稱月份,《爾雅》、《淮南子》均有記載。 參見下表:
季次 別名 月次 別名
青春青陽芳春陽春 正月 孟春寅月陬月楊月太簇泰月春王孟陬
春 陽中艷陽三春九春 二月 仲春卯月如月杏月夾鍾大壯麗月中和
淑節陽節韶節蒼靈 三月 季春辰月寎月桃月姑洗暮春晚春暮月
朱夏朱明長嬴昊天 四月 孟夏巳月餘月槐月中呂蠶月清和麥秋
夏 三夏九夏炎序朱律 五月 仲夏午月皋月榴月蕤賓端月蒲月鬱蒸
炎夏清夏炎節 六月 季夏未月且月荷月林鍾伏月暮夏精陽
商秋商節素秋素商 七月 孟秋申月相月桐月瓜月夷則巧月霜月
秋 素節高商金天三秋 八月 仲秋酉月壯月桂月南呂中商獲月清月
九秋金天白藏蕭長 九月 季秋戌月玄月菊月無射杪秋暮秋青女
玄英安寧三冬九冬 十月 孟冬亥月陽月梅月良月應鍾小陽春
冬 元冬清冬元序歲餘十一月 仲冬子月辜月暢月黃鐘葭月冬月龍潛
元英寒辰嚴節 十二月 季冬丑月塗月嘉平大呂臘月暮冬杪冬
3.法國共和歷紀月法:1789年,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起來的法國資產階級共和國,對當時使用的格里歷進行了改革:廢除以聖誕節後一周為歲首,規定以秋分日(公曆9月22日或23日)為每年的起算點;每月30天,全年360天;平年餘5日、閏年餘6日為“共和黨人日”,以紀念法國大革命;用酒、霧、霜、雪、雨、風、萌、花、草、獲、熱、果等農業、氣象有關名詞代表十二個月;該曆法1793~1805年在法國施行。馬克思重要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中的“霧月十八”經推算應是11月8日。
(三)紀日法
1.干支紀日:干支紀日就是按天干地支組配成的“六十花甲”表,每天用一對乾支表示,逐日記錄,60日後再重複記錄。華夏先民很早就使用乾支紀日,在殷商甲骨卜辭中就有完整的干支甲子表,每則卜辭前均為乾支紀日的占卜時間,其中是否有間斷或錯亂尚待考證。有典籍記載的是從春秋魯隱公三年(公元前722年)二月己巳日起連續紀日,到清宣統三年(公元1912年)止,已有2600多年曆史,是迄今世界上最長的紀日資料。
2.特稱代日: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稱,如每月初一為朔日,初三為朏日,十五(或大月十六)為望日,緊接望日後一天稱“既望”,每月最後一天為晦日。
我國夏曆中還有一些節日特稱:正月初一為春節、元日,正月初七稱人日,正月十五稱元宵、燈節、上元,二月初一稱中和日,二月十二稱花朝,清明前一天稱寒食,四月初八稱浴佛節,五月初五為端午節,六月初六為天貺節,七月初七稱七夕,七月十五稱中元日,八月十五稱中秋,九月初九稱重陽,十月十五稱下元日,十二月初八稱臘日,歲終之日稱除夕。
3.韻目代日:在近代我國電報通訊中,有用韻書中106個韻目代日的,如東日是1日,微日是5日,有日是25日,陷日是30日,另增“引”、“世”兩字代31日。近代史上“馬日事變”中“馬”是21日代稱;汪精衛公開降日的通電史稱“艷電”,“艷”是29日代稱。
4. 星期紀日:古巴比倫把太陽、月亮、火星、水星、木星、金星和土星七個天體,依此分配給星期中的七天,太陽為星期天,月亮為星期一,以下類推。 有時也把星期稱曜日,日曜日是星期天,月曜日是星期一等等。 這種紀日法每七天一個循環,連續進行。
我國周代初年也把一個月分為四等分,每部分七至八天,從月初到月末分別取名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初吉相當於初二至初八,初九至十五為既生霸,十六至廿二為既望,廿三至次月初一為既死霸。 這種方法和星期紀日有點類似。
此外,我國古代多用地支紀時,把一天分為十二辰,每一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小時,用一個地支表示,前一小時為初辰,後一小時為正辰。子時相當於23時起到01時結束,丑時相當於1時起到3時結束,依此類推。
例如,毛澤東同志1949年4月24日寫的新聞稿《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宣告滅亡》中錄有“南京治安維持委員會電報”末尾有“梗酉”二字,“梗”是韻目代日的23日,“酉”代表發報時間是下午五至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