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入學大變革 今年改回戶籍制
今年度花蓮縣國中小新生入學,針對明星國中小學入學審查,有了重大變革!
依入籍先後排序 額滿為止
花蓮縣教育處今年修訂國中小學新生入學辦法,過去5年來,想要入學市區國風、花崗等明星國中,學生必須就讀該國中學區內的國民小學,具有學區國小學籍才能入學,今年起改回5年前舊制,入學審查只審學生的戶籍入籍先後順序,不再審查有無學區國小學籍。
新規定 弱勢家庭優先入學
由於花崗、國風等明星國中,歷年來戶籍新生數都遠超過額定招生人數,針對家長最關心的額滿明星國中入學審查辦法,縣教育處說,今年度教育處及國中學校不再審查新生有無學區國小學籍,只審新生直系親屬或監護人有無設籍學區,新生並依照入籍先後時間排序,直到人數額滿。
由於越區就讀的家長多半社經地位較高,花蓮縣今年也新增規定,排序同一順位的新生,如家長為列冊低收入戶、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優先入學。
教育處說,過去為證明有無「居住事實」,如家長在學區租屋,需出具房屋租賃公證,今年起免提租賃公證;此外,新生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設籍學區、且擁有房屋者,子女也可優先入學。
為了遏止明星國中現象,花蓮縣95年起修訂國中小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由原來的依照戶籍遷入先後順序,改成國小學籍制,實施5年來,反而導致郊區學生提早越區就讀,郊區的國小學生跑掉、迫使學校減班,也產生教師超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