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舌爭議政策說明太晚 白受冤了
美國牛舌等牛雜碎進口,再度引爆爭議。追根究底,相關主管機關未即時做好整合性的對外說明,引發爭論與民眾不安。
4 月 1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依據衛生署的正式公文,公告修改輸入代號 113號規定,要求自美進口牛舌、牛睪丸、牛鞭、牛橫膈膜、牛尾、牛蹄等部位,必須申請輸入許可證,並檢附美國農業部核發的檢疫等 3項證明書。
這次公告輸入規定的牛舌等牛雜碎,並不是國際認定的「內臟」範圍,亦即不是食品衛生管理法明文禁止輸台的美國牛內臟;這些部位原本就是台美牛肉進口議定書裡列為開放進口的項目。
正因為事涉敏感的牛肉議題,公告當時,政策主管機關衛生署,或是執行機關經濟部,就應該對外說明清楚原委。
相關機關未在第一時間說明,導致美國農業部16日相對應的公告意外點燃平息已久的美國牛肉輸台爭端,讓錯誤訊息流竄,反而造成行政機關的負擔。
此外,對於牛舌等牛雜碎的檢驗方式,一開始主管機關沒有把細節對外說清楚,到底是逐批還是逐箱開箱檢驗?主管機關衛生署,和接受委託執行檢驗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愈說愈不清楚。
兩天的誤傳下來,不僅媒體搞不清楚,民眾也以為是「美國牛內臟又來了,狂牛風險又出現了」,所有訊息都變得很混亂,只能說衛生署今天舉行的跨部會聯合記者會,開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