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邱義仁機密資料 蔡明憲轉列被告
扁案又有新發展,根據調查局追查,97年10月間,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住處所查獲的10餘件國防、外交機密文件,前國防部長蔡明憲有協助收集之嫌,因此依妨害國交罪、國家機密保護法,將蔡明憲由證人轉列為被告,函送特偵組偵辦。
蔡明憲對此回應,當時奉行政院長張俊雄對指示,配合針對「鐽震案」送交調查報告。他強調是依照長官命令交辦,「此事跟我無關。」
為追查「安亞專案」公款遭侵吞弊情,特偵組於97年10月底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邱義仁住處,查獲10餘件國防、外交機密文件,邱義仁因此遭聲押;調查局進而發現,其中數件機密文件是邱在同年5月間捲入「巴紐案」卸任公職後才取得,疑有共犯協助。
由於有部分文件是在蔡明憲擔任國防部長期間處理過,檢調曾以證人身分傳喚蔡明憲說明,但蔡否認不法。調查局認為,邱義仁所收集的機密外交資料,一旦曝光將會侵害台灣國際利益,危及國際外交,已構成刑法妨害國交罪,至於蔡明憲則列為共犯,一併交特偵組偵辦;不過,特偵組目前仍不願證實。
由於刑法妨害國交罪的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院,特偵組如果認定邱、蔡兩人構成犯罪,將直接向台灣高等法院起訴。這將是特偵組成立迄今,首次偵辦高院管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