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處理戰場敵人遺屍的慣例
中國古代有一項不那麼文明的交戰慣例是:戰勝的一方將戰敗一方陣亡者的屍體堆積在大路兩側,覆土夯實,形成一個個大金字塔形的土堆,號為「京觀」或「武軍」,用以誇耀武功。
這是很早以前就形成的慣例。公元前597年楚軍在邲(今河南武陟東南)戰勝晉軍,這是一個空前的大勝仗,大臣潘黨建議將晉軍陣亡者的屍體堆築為「京觀」,說:「我聽說打敗敵軍後。要留下紀念物給子孫,使他們不忘武功。」而楚莊王卻說:「武這個字的意思就是要『止戈』,力求不再使用兵器。國家用武是為了禁暴、戰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做到了這7件才可以使子孫不要忘記武功。現在我使兩國子弟暴屍野外,是殘暴;出動軍隊威嚇諸侯,未能戰兵;暴而不戰,也不能保大;晉國仍然存在,也不算有功;這場戰爭違背民眾意願,不能說安民;自己無德還和諸侯征戰,何以和眾;讓別國混亂以為自己的榮耀,也不豐財。7項武德我一項都沒有,怎麼能夠讓子孫紀念?而且古代聖王是討伐不敬者,將罪大惡極者築為京觀,是用這種最重的懲罰來警告壞蛋。這場戰役中的陣亡者都是為了自己的國君盡忠,怎麼能夠將他們築為京觀?」下令將晉軍陣亡者妥善埋葬。
司馬遷寫《史記》也繼承這一傳統,認為戰爭中的陣亡者都是各為其主,並沒有罪過,不應該被修築為京觀。秦軍在長平大戰中戰勝趙軍,秦軍統帥白起無法處理多達數十萬的戰俘,索性將戰俘全部屠殺,並將趙軍士兵屍體堆積為京觀。司馬遷特意用「阬」來表示這件事,「阬」字的原義是高大的門樓,而「觀」與「闕」相通,也有門樓的意思。而「阬」與「坑」又可借用,也往往寫作「坑」。
後世的史籍一直都保留這個傳統,比如《漢書》記載王莽篡漢時將反對他的劉信、翟義、趙明、霍鴻等人及其親屬全部「坑殺」,但該書所載的王莽關於誅殺這些人的詔書中,明明白白地寫著是要將這些人的屍體堆土,築為「方六丈,高六尺」的京觀,上面再樹6尺高的旗桿,寫上「反虜逆賊鯨鯢」。可見「坑」或京觀、武軍實際是一回事,都是指將屍體堆積封土,只是史學家認為是合乎楚莊王所言的懲治罪大惡極者標準的、或者至少是將陣亡的敵軍屍體堆積封土的就稱為「京觀」;而認為根本是濫殺無辜、或者是屠殺戰俘後將屍體堆積封土的就稱之為「坑」。
見於史籍的這種「京觀」記載很多。
比如418年夏國進攻關中地區,將東晉軍隊陣亡士兵的首級堆積為京觀,號「骷髏台」。隋煬帝征高麗失敗,高麗國將隋軍陣亡者屍體築為京觀,631年唐太宗派遣使者到高麗交涉,拆毀京觀,收拾隋軍骸骨,祭而葬之。
784年軍閥李希烈叛軍進攻蘄春,被李皋打敗,「斬首萬級,封屍為京觀」。
936年遼國幫助軍閥石敬塘消滅後晉政權,將後晉皇室成員以及晉軍將士屍體都埋在汾河岸邊,「以為京觀」。
986年遼軍在莫州打敗宋軍,將宋軍屍體築京觀。
1410年明朝大將張輔進攻安南,擊敗安南軍隊,殺死2000多名戰俘「築京觀」。
有關「坑」的記載就更是史不絕書,幾乎每個朝代都有。
比如《後漢書.袁紹傳》記載200年曹操與袁紹軍在官渡決戰,曹操險勝,將一支被迫投降的袁軍部隊「盡坑之」。而《三國誌.魏本紀》就不提這事。
258年司馬昭攻破諸葛誕盤踞的壽春城,俘獲東吳援軍,有人建議說這批吳軍士兵不會真心歸降,應「坑」之。司馬昭沒有同意,只是將這批俘虜遷離邊境地區。可見當時仍然習慣對於用不著的俘虜都「坑」殺。
十六國大亂時期,有關「坑」的記載不勝枚舉,如310年石勒攻晉冠軍將軍梁巨於武德,「坑降卒萬餘」。317年前趙劉聰鎮壓平陽貴族,「坑士眾萬五千餘人,平陽街巷為之空」。320年石虎擊敗前趙劉曜,「坑士卒一萬六千」。321年石勒「坑」晉軍曹嶷部的降卒3萬人。349年石虎死後,幾個兒子爭奪帝位,小兒子石沖戰敗,「坑其士卒三萬餘人」。還有大量將戰敗方戰俘「盡坑之」的記載。這些「坑」並非活埋,該書記載401年後秦等長期圍攻後涼呂隆佔據的姑臧城(今甘肅武威),城內缺糧,但呂隆不准百姓出城,將企圖逃出城的百姓「盡坑之,於是積屍盈於衢路」。可見該書的「坑」記載實際就是將受害者屍體堆積封土的「京觀」。
唐太宗征高麗時,「收靺鞨三千三百,盡坑之」。
北宋田況鎮壓保州反叛士兵,先是招降,然後「坑其構逆者四百二十九人」,得到朝廷讚賞。但是《宋史.田況傳》的評論認為,田況就是因為坑殺降卒,導致「無後」。
《明史》記載明初功臣常遇春坑殺敵軍俘虜,徐達阻止不及,以後徐達得以為全軍統帥。
真正把這個傳統的交戰慣例停止使用的,倒是現在有些「民族主義」者很仇視的滿清。清朝入關後,不再有這樣的舉動,屠殺結束後就地掩埋屍體,不再堆起來嚇唬人。於是「京觀」和「坑」才不見於史籍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