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包庇色情 1交保1羈押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警局員警疑包庇色情業者案,經檢方複訊,涉案許姓警官新台幣30萬元交保,洪姓警員聲押獲准。
檢方表示,約4月間接獲檢舉指稱沈姓男子等5人從2月起,分別在蘆洲中正路、中山一路及長榮路等地的色情護膚店,媒介女子從事俗稱「半套」及「全套」猥褻或性交行為。
為躲避警方查緝,業者以插乾股分紅等名義,涉嫌每月支付蘆洲警分局許姓警官及洪姓警員新台幣2萬元,還多次提供免費性招待,員警則洩露警方掃黃勤務。
檢方經數月蒐證後,13日動員5名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及新北市警局督察室,兵分19路搜索5業者營業場所及住處,約談涉案員警、業者及按摩女子、嫖客共40多人。
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偵辦員警疑似包庇案,昨天前往蘆洲警分局搜索並約談原任職行政組、現改調交通組的許姓警官及另名原任職蘆洲警分局延平派出所、現改調彰化縣警察局的洪姓警員。
5名業者中有2人聲押獲准,3人分別以10萬、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和出境。兩員警遭約詢到今天清晨約3時,經休息後,上午10時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
由於2員警到案後矢口否認涉案,但因有涉案店家指證歷歷,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許姓警官涉包庇罪嫌,但圖利罪證待釐清,諭令30萬元交保;洪姓員警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