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拒立院備詢 民進黨團提案修法抵制
上週檢察總長黃世銘拒絕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監聽調閱小組」備詢,民進黨團認為依大法官解釋,立法院調查權是憲政權力,不能說不配合就不配合,「拒絕備詢」有破壞憲政結構之虞。因此民進黨團在今天(11號)提出《法院組織法》的修法草案,不只刪除了檢察總長在年度預算及法律案外,無須到立法院備詢的規定,同時也將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立院同意且任期四年保障的條文刪除,讓檢察總長回歸一般特任官。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說:『所以我們認為,既然最高檢察署的檢察總長原本就是應該是法律的最後人權救濟這樣的職權,他原本是一個救濟機關,檢察總長的正職應該是在提起非常上訴。但是反觀黃世銘上任以後,他和他的特偵組,每天在做的是跟檢察署在搶業務,是把自己化成特偵組的組長。我們認為檢察總長不應該是特偵組的組長,應該要回歸憲政、回歸正軌,也因為如此,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法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