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坑殺術士、儒士的事件。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第二年,兩個術士(修煉功法煉丹的人)侯生和盧生暗地裡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焚書坑」及「坑儒谷」遺址坑殺。此即為「坑儒」。兩件事合成「焚書坑儒」。
中國的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於社會逐漸進入青銅時代,中國的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漸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他們面對紛亂的社會狀況,希望通過思索和鑽研前人治世理念尋找到一條可以使社會安定,百姓不再流離失所的救世之路。於是產生了諸多的學派學說,並撰寫出無數著作,史稱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封建集權王朝秦朝建立。由於當時社會上百家爭鳴,嚴重的阻礙了秦始皇對征服的原六國民眾思想的統一,並威脅到了秦朝的統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進言,說愚儒「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於是,秦始皇為了統一原六國人民的思想,於當年開始銷毀除秦記以外的所有六國史書和私藏於民間的《詩》《書》,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史稱「焚書」(《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等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需要特加注意的是,從李斯的上書可知,當時帝國所有的書籍,包括明令燒燬的在內,在府政中都留有完整的備份。朱熹也云: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隋朝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歷代圖書被焚燬,首當其衝即為秦始皇焚書,二是西漢末赤眉起義軍入關,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魏師入郢。而劉大魁作《焚書辨》,毫不客氣地指出:書之焚,非李斯之罪,實項羽之罪也。據《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帝國的珍貴藏書,就此付之一炬。可憐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聖人之微言,最終只化為若乾焦耳的熱量而已。
而在焚書開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咸陽將四百六十餘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
這件事是由兩個術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來,秦始皇十分迷信方術和方術之士,以為他們可以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長生不老之藥。他甚至宣稱:「吾慕真人, 自謂『真人』,不稱『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盧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極力誑稱自己與神相通,可得奇藥妙方。但時間一長,他們的許諾和種種奇談總是毫無效驗,騙局即將戳穿。而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因此,侯生、盧生密謀逃亡,在逃亡之前,《史記》記載的侯生、盧生非議始皇的話來看,諸如:「始皇為人... ...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上樂以刑殺為威」,明顯是用儒家口吻批評偏重法家的秦始皇。未可為之求仙藥。始皇知道後大怒道:「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是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遂下令拷問咸陽400多名書生,欲尋侯生、盧生。事後,將相關460名書生全部坑殺。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謂坑儒,本只是對方士的一次坑殺而已。當然不能說被殺的四百六十餘人中沒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殺的主體應該是方士,但被殺者也有儒生。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說明秦始皇主要坑殺乃方士術士,並非儒生。
除了坑殺在咸陽的四百六十餘人外。同時還謫遷了一批人至北方邊地。事情發生後,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扶蘇離開咸陽,北監蒙恬於上郡。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進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雖然是為了加強思想控制,並在短時間內得到了成功;但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不利於社會發展,鉗制了當時人們的思想,並且手法殘忍,殘暴。
荀子學派法家學派與孔孟正統派儒學的鬥爭,集中表現在中央集權(地主政治)與分封諸侯(領主政治)的爭論上,終於爆發了焚書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並天下,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群臣,都主張在離秦較遠的燕齊楚等地分封皇子為王,獨廷尉李斯反對分封。秦始皇從李斯議,確定行施郡縣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齊人淳於越倡議,主張學古法,分封皇子功臣為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師今而學古,各尊私學,誹謗朝政,惑亂民心,建議禁私學。辦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國史記以外,別國史記一概燒燬;除了博士官所藏圖書,私人所藏儒家經典和諸子書一概送官府燒燬。下今後三十天不送所藏私書到官府,罰築長城四年。聚談詩書的人斬首,是古非今的人滅族,只有醫藥、占卜、農作書不禁。民間求學以吏為師。秦始皇從李斯議,實行了焚書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活埋術士四百六十餘人。這個焚書坑儒的野蠻行為,反映出當時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極端尖銳。李斯主張中央集權,是適合時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學派(與韓非派法家合流)卻是一種極端壓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綰、淳於越主張分封諸侯,是違反時宜的,他們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統派(包括陰陽家與神仙家)卻是講仁義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學派上的鬥爭一直發展到大慘殺,把孟子學派的儒生大體殺盡(東漢趙岐說),李斯算是取得了勝利。但是,焚書坑儒,絲毫也不能消滅學派上的分歧,而且還促成了秦朝的滅亡。秦始皇實行李斯的主張,皇位的當然繼承人長子扶蘇,替孔孟派儒生說話,秦始皇發怒,使扶蘇到上郡(在陝西綏德縣)監蒙恬軍。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蘇繼位,自己不得寵信,與宦官趙高用陰謀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為秦二世,偽造遺詔殺扶蘇、蒙恬。不久,胡亥趙高又殺李斯。秦失去頗得民心的扶蘇與擁有威望的大將蒙恬、丞相李斯,政權落在胡亥、趙高手中。胡亥厲行督責,昏暴無比,是完全的獨夫,秦崩潰的條件全部成熟了。
趙政的極端做法,導致的是秦王朝的短祚,僅持續了15年。晚唐詩人章碣在其《焚書坑》一詩中寫道:「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
「焚書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殘酷暴戾的證據,被後世天下學人唾罵了兩千多年,以至於現在某些人一想到這個歷史事件,仍然耿耿於懷,恨不能掘墓鞭屍,恨不能穿透兩千多年的時空,對秦始皇敲骨吸髓。這種仇恨實際上是後來的文人們潛意識裡面的集體恐懼,是一代代傳承下來的。從感情上來說,老僧也覺得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手段過於激烈,對當時的儒生們的確是太過殘酷,他完全可以採取更緩和的一些方法。不過如果要評價一個歷史事件,最好從該事件產生的效果來評價,而不要採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標準。那麼焚書坑儒的歷史效果是什麼呢?我認為通過這件事情之後,造就了中華民族大一統的歷史格局。
先來看看「焚書坑儒」的實質,「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暴強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因此,光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統措施還不行,最關鍵最長遠的統一要素是思想的統一,形成統一的核心價值觀念,才能讓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內的統一措施有效。而當時最大兩種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統一中國偏偏是新事務,他採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這些東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當時六國貴族,也藉著儒家的「克己復禮」妄圖恢復周朝的分封制,從而取得失去的權勢。所以,對於剛剛統一的秦朝來說,統一思想就是維護大一統的關鍵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幾個儒生茬之後,一場統一思想的文化運動就開始了,手段是激烈了點,但客觀效果明顯的。雖然統一的秦朝只持續了十幾年,但秦朝以後的所有統治者,無一不把統一思想看成維護統治的關鍵手段,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中國大一統思想正式形成。此後所有的統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為國家的核心思想。這裡需要特別說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漢朝的「尊儒」,其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要統一思想。實際上從漢朝以來,所有的封建統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陽儒陰法」,或者是「實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採用儒家觀點,實際上卻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統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學說教化百姓。法家強調的是權、術、勢,古人把這些東西當成是帝王術,作為駕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學說主要是強調仁和禮,仁和禮最大的益處就是從道德上形成行為自覺,而不用採取暴力措施,是維護等級制度的好工具,所以歷代統治者都用儒學教化天下。而當年秦始皇由於沒有認識到可以儒學是可以利用的,所以採取了激烈手段。焚書坑儒這種手段是愚蠢而又殘暴的。它毀滅了古代許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難以彌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