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奈良時代的經濟發展
元明天皇(707~715在位)即位後,在大和北部的奈良仿唐都長安營造平城京。和銅3年(710),從籐原京(遺址在奈良桓原市高殿)遷都至此,從此日本進入奈良時代。平城京東西約40町(4.2公里),南北約45町(4.8公里)。市內由通向南北的朱雀大路分成友京、有京。左右兩京分別東西每隔4町由南北大路分割成4坊,南北每隔4町由東西大路劃分成9條,縱橫每一町又修了小路。都城的北部中央設有「內裡(裹)」,為皇宮所在地。飛鳥地方的各個寺院也陸續遷到乎城京。壯麗的平城京,反映了中央集權早期封建國家的繁榮。為了便於政令通達,租調的運送,軍隊的調動,政府修建了從京城通向東海、東山、北陸、山陰、山陽、南海、西海的7條幹道。幹道設有驛站,驛站備有驛馬等。貫通全國各地的7條幹道的開闢,有助於新興封建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
朝廷積極開拓邊境,征服東北的蝦夷和西南的隼人。和銅元年(708)新設出羽郡,在最上川的河口構築出羽柵,作為統治蝦夷的一個據點。和銅5年(712)設置出羽國。天平5年(733),將出羽柵移至雄物川河口的秋田,在那裡修築秋田城。與此同時,強迫東海、東山、北陸道方面的農民移居東北邊境,開發該地區。在太平洋岸方面,修建多賀城(仙台市東),作為鎮守府兼國府,置鎮守府將軍,統治蝦夷。天平9年(737)開闢陸奧出羽間的直通道路。在政治上受歧視和壓迫、經濟上被編入所謂庸調之民而受剝削的蝦夷人,不斷起來反抗.但均被鎮壓。
在西南方面,鎮壓了九州南部隼人的反抗,置大隅國,加強對該地區的統治,並移去內地人,使隼人服屬於天皇政府。種子島、屋久島、大島、德之島、久米島等西南諸島也都向朝廷貢獻方物。
奈良時代社會經濟有了顯著發展。在農業生產上鐵製農具更加廣泛使用,《續日本紀》養老7年條記載,政府發給每戶主一把鐵鋤。天平勝寶7年(755)的東大寺領越前國桑原莊券中有寺方在上年購入很多鋤、鍬、鐮的記載,可見當時鐵製農具的使用相當普遍。
農業生產技術也有了很大改進,出現了犁,開始用牛耕田。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在水稻生產中,廣泛採用了先進的插秧技術和割莖法。水稻品種可分糯與粳,早稻與晚稻。旱地作物的品種有大麥、小麥、粟、大豆、小豆、養麥等。在園田里栽培的品種有漆樹、桑、麻、蘇子、芝麻、及蒜、韭菜、蔥、茵、蔭、瓜、芋等。政府為擴大耕地面積,役使農民興修溝渠、池塘、堤壩等水利設施。
採礦業自大化改新以來迅速興起。天智天皇7年(668)越後奉獻石油、煤炭;天武天皇2年(674)對馬奉獻銀子。此後政府大力開發礦山。奈良時代已被開發的地下資源有美作、備中、備後、近江的鐵,周防、長門、豐前的銅,下野、陸奧的金,對馬的銀,伊勢的水銀等。礦山是朝廷派國司和生產者開發。當時礦山規模不大,產量也很有限。
農業的發達,礦業的興起,為手工業生產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手工業分官營手工業和家庭手工業兩種。中央的各寮、司設置手工業作坊,生產高級手工產品。如內藏寮製作靴和鞍,造兵司製作武器,織部司生產紡織品等。手工業作坊的生產者是品部和雜戶,生產形式與大化改新前基本相同。除了朝廷的手工業作坊外,又有國衙、郡衙的作坊,這些作坊也生產技術水平較高的手工業品。家庭手工業則生產較簡單的產品。
金屬工業,鑄造、鍛造、鍍金、雕金等技術已達很高水平。東大寺的盧捨那大佛是高16公尺左右的巨大銅像。據《大佛殿碑文》記載,,鑄造這尊大佛耗費739560斤銅、12618斤白銀、10446兩金、58620兩水銀。鑄造這樣巨大的銅佛需要高超的技術,費時達10年。
紡織業。官營作坊生產錦、續、羅、繡、嫌等高級紡織品,供皇室及貴族享用6家庭紡織業一般生產布、統、絹之類,生產目的是為了家庭自用和繳納庸調。政府於和銅4年(711)派挑文師到諸國推廣織錦、織續技術,結果地方也能生產高級紡織品。《延喜式》列舉諸國上繳的錦、續、羅等高級織物的種類和數目。
奈良時代造紙技術相當發達。紙的品種有「谷紙」、「麻紙」、「斐紙」、「檀紙」、「宿紙」等。「麻紙」用於寫詔書、佛經等。由遣唐使帶到中國的日本紙,深受中國人的讚賞,唐玄宗就很喜歡用日本
紙。
商業發展。平城京設有東西兩市,能內等地也出現了市,如大和的輕市、海石榴市、三輪,河內的餌香市以及攝津、伊勢、近江、美濃、播磨、備後、紀伊、駿河、越後各有一市。和銅元年(708)仿唐開元通寶鑄造銀幣、銅幣——「和銅開彌」。此後至10世紀鑄造12種銅錢,這12種銅錢稱為皇朝12錢。鑄造和銅開彌之後,政府於和銅4年(711)發佈蓄錢敘位令,以獎勵用錢。又採取用錢支給季祿,畿內及其周圍各國用錢納調等利於用錢的措施。但由於商品經濟尚不發達,除了京畿內外,流通不廣,交易仍以物交換為主。「和
銅開彌」作為古代中日經濟文化交流的見證,於公元1970年10月在中國西安南郊何家村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