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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邪馬台國與中國的接觸

日本邪馬台國與中國的接觸

  彌生時代中後期,約當公元1、2世紀(後漢中期)之際,日本出現了一個稱為「邪馬台」的大女王國。由於當時日本尚無文字和歷史記載,只能從中國的文獻得到說明。據《三國誌·魏志·倭人傳》記載:「其國本亦以男子為王,住七八十年,倭國亂,相攻伐,歷年乃共立一女子為王,名曰卑彌呼。」  
  《三國誌》中沒有記述女王國的年代。據《後漢書·倭傳》指出:「桓、靈間,倭國大亂,更相攻伐,歷年無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彌呼... ...共立為王。」  
  綜合以上兩種文獻研究,可知卑彌呼為女王時是在東漢桓帝(147~167)、靈帝(168~188)時代,即2世紀40至80年代之際。女王以前還有一個男王統治70至80年,所以邪馬台國成立年代約在2世紀初或1世紀末。  
  關於邪馬台國的位置,眾說紛壇,迄無定論。一種意見認為邪馬台國在近畿大和(今奈良)地區;另一種意見主張在九州,特別是北九州築後(福岡市)山門郡一帶。兩說各有論據。  
  近來出現了從國家起源的決定因素來確定邪馬台國位置的學說。中日一部分學者提出日本最早的國家應該形成在當時生產力最發達,人口眾多的畿內大和地區。中國學者認為:從地理方位看,《魏志》行文無法證明邪馬台國位於奈良盆地,而從中日古文明傳播路徑的實際距離方面考察,只有北九州是最自然合理的地帶;從時間差距考慮,畿內大和生產力趨於發達及皇室陵墓興築,至早應在4、5世紀的古墳時代,而這距離邪馬台國時代已是100多年以後的事;另外,遺跡遺物也說明,3世紀前的實物(金印、銅鏡、銅兵器)及水稻耕作主要都發現於九州;生產力的因素確實重要,但生產關係直接促進國家的形成,這已為中外歷史所證明。因此,邪馬台國在九州的說法是有力的。  
  邪馬台國的經濟,已進入農耕生活。《魏志·倭人傳》記載:「種禾稻、芝麻;蠶桑、緝績。」種稻是主要的農業生產。同傳又指出「人性嗜酒」,說明已有足夠的糧食。水稻耕作以外,還種桑、麻、大豆、小豆、綠豆等旱地作物。手工業開始從農業分工,「出細蔓、繡綿」盡斑布、倭錦等絲麻織物,更生產兵器、工具及珠寶、裝飾等工藝品。但從整個邪馬台國來看,還存在地域差異。如對馬國「無良田,食海物自活」,壹支國「多竹木叢林... ...差有田地,耕田猶不足食」。  
  《魏志·倭人傳》所談到的生產情況與考古發掘的實物資料基本相同。隨著水稻耕作的普及,人們定居下來,出現了村落、市集,人口逐漸增多。邪馬台國有7萬多戶,其屬國投馬國有5萬多戶,奴國有2萬多戶,其他數干戶不等。生產工具發達,彌生式後期邪馬台國普遍使用鐵器農具——鐵鋤、鐵鍬、鐵鐮等。這些遺物在福岡市的井民、長崎縣的原遷、熊本縣的下前原、大分縣的下城等均有發現。  
  鐵的使用進一步促進了冶煉技術的發展。衡量冶煉術水平的標誌是銅鍺,因為製造青銅器比鐵器要複雜得多。以前銅鍺的發現除九州的福岡一例外,全部在畿內地區。1980年佐賀縣鳥棲市安水田遺址中發現了銅鍺模子(熔范)。1982年又在福岡市博多區席田赤穗浦遺址發現了銅鍺模子。由此可以說明九州的銅器製作早,冶煉術的水平已相當高了。
  當時日本人沒有針、剪,穿的衣服還很簡單,《魏志·倭人傳》載,男子「其衣橫幅,但結束相連,略無縫」;女子「作衣如單被,穿其中央,貫頭衣之」。  
  同傳又說「男子無大小,皆藏面文身」,「以朱丹塗其身,如中國有粉也」。這種原始民族的風俗不是全列島流行,可能只限於沿海地區。  
  關於喪葬,《倭人傳》說「有棺無停,封土作家」。這就是指古代九州流行的甕棺葬和支石墓葬以後覆土其上而成的古墳。人死時,停喪10餘日,不食肉,喪主哭泣,其他人歌舞飲酒。葬畢,全家到水中洗澡。  
  關於婚姻,當時流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不是一夫一妻制。統治階級可以娶四五個妻子,平民娶二三個妻子。女子不再是群婚,有自己固定的配偶。  
  此外還有灼骨而卜,以占吉凶的風俗。占卜使用的不是象中國那樣的龜甲,而是鹿骨。  
  邪馬台國初成立時,尚處於部落或部落聯盟階段。至2世紀後半期,由於中國先進文化的傳入,促進社會進一步分工,從漁獵、採集經濟進入農業經濟,社會組織也隨著從氏族公社、血緣的結合發展到部落或部落聯盟、地緣的結合。至彌生中期末及後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更進一步形成了所謂「國」。2世紀後半期,倭國大亂,部落或部落聯盟之間進行多年戰爭。由邪馬台國統轄周圍30多國,女子卑彌呼被貴族共立為王。女王國已經具備了國家的特點,這點我們從《魏志·倭人傳》的描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當時的邪馬台國「尊卑各有差序」。人們被劃分成「大人」、「下戶」、「生口」和「奴婢」四個等級:「大人」相當於貴族、奴隸主,女王卑彌呼是這個等級的代表人物。女王「居處宮室樓觀,城柵嚴設,常有人持兵守衛」,使役奴隸千餘人。「大人」靠「下戶」交納的「租賦」和使役奴隸而生活。「大人」與「下戶」之間存在著森嚴的差別,他們在路途相逢時,「下戶」要避道,躲到草叢中去。和「大人」談話時,「下戶」要蹲下或跪下,兩手據地,非常恭敬。  
  「下戶」是平民或自由民。他們與「生口」不同,有自己的家庭(「門戶」),可能是和「大人」有血緣關係的成員。「下戶」有向國家交納「租賦」的義務。他們佔人口的最大多數,是社會生產的主要勞動力,也是作戰時共同體的主力。
  「生口」和奴婢是奴隸,來源於戰俘和罪犯。據《倭人傳》,魏景初2年(239)倭女王把「生口」作為貢品,和班布、倭錦一樣,獻給中國皇帝,以換取賜品,說明生口的地位。奴隸是邪馬台國最低賤的階級,沒有人身自由,甚至被當作殉葬品。《魏志·倭人傳》說:「卑彌呼以死,大作塚,逕百餘步,殉葬者奴婢百餘人。」可見邪馬台國剛進入階級社會,還沒有將奴隸當作勞動力來使用。實際上日本的奴隸制是不發達的東方奴隸制,不能與希臘、羅馬相比。  
  邪馬台國是日本列島上最早的國家,所以政治機構還很原始、簡單。國家(部落聯盟)的最高統治者為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官。大率是中央派到九州北部各小國的檢察官,大倭是主管全國市場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務的官吏。  地方(各部落國)機構一般都是兩級,唯伊都國(今福岡縣絲島郡)地處外交政治要衝,為四級。  
  關於軍事,《魏志·倭人傳》中講到立女王前內亂,「相攻伐歷年」;「更立男王,國中不服,更相誅伐」等語,可見女王擁有軍隊。再從它和狗奴國的武力衝突以及多次出兵朝鮮南部(據朝鮮《三國史記·新羅本紀》)來看,邪馬台國肯定已擁有一支能進行對外戰爭的軍隊。  
  維持上述官僚機構和武裝,必定要向平民徵賦稅。《魏志·倭人傳》說邪馬台國「國國有市,交易有無」;「收租賦,有邸閣」。邸閣就是收納實物稅的倉庫。 為維持社會秩序,已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罰。「其犯法,輕者沒其妻子,重者滅其門戶及家族」。可以認為,這些處罰都不是對犯法者人身的消滅,而只是改變其身份變為奴隸。  
  女王國的階級關係和政治形態雖已具備國家的特徵,但國家機器尚不發達,並且保留很多原始社會的殘餘。附屬邪馬台國的部落或部落聯盟,有一定的自主性。國王不是世襲,也不是由武力取得,而由貴族共立。共立的又是女巫,還保留母系氏族的殘餘,可見邪馬台國是個國家的雛形,「是日本父家長制奴隸制階段(氏族社會末期進入階級社會的過渡期)形成的早期國家。」  
  如前所述,邪馬台國以前,日本就同中國往來了。有人認為後漢安帝永初元年(107)來洛陽朝貢的倭國王帥升就是卑彌呼以前的第一代男王。如果屬實,那末邪馬台國在107年就與中國第一次通好了。到女王卑彌呼統治時,邪馬台國與中國往來有以下幾次。  
  第一次:魏景初3年(239)卑彌呼遣使到帶方郡,要求「朝獻」。經帶方郡太守劉夏派吏將護送進京(洛陽),獻男生口4人、女生口6人、斑布2匹2丈。魏明帝授與卑彌呼女王「親魏倭王」印,封使節以官職,還賜與黃金、五尺刀、銅鏡、真珠、鉛丹(紅色顏料)及紡織品多種。魏明帝沼書、印綏及禮物於正始元年(240)由帶方郡使者送到日本。這是中國使者第一次赴日。  
  第二次:正始4年(243)卑彌呼派使節8人到洛陽,獻上生口、倭錦、繹青嫌、綿衣、帛布、丹木柑、短弓矢等。魏帝齊王芳沼賜黃幢1頂,正始8年(247)由帶方郡太守王顧送到日本。這是中國使者第二次赴日。  
  第三次:正始8年(247)卑彌呼派使節載斯烏越到帶方郡,訴說狗奴國男王卑彌弓與邪馬台國相攻情況。帶方郡太守張政等帶去沼書及黃幢,出面調停。這是中國使者第三次赴日。  
  第四次:正始9年(248)卑彌呼死後,女王壹與派率善中郎將掖邪狗等20人送張政等回國,獻上男女生口30人,貢白珠5000孔、青大句珠2枚、異紋雜錦20匹。  
  日中兩國建交出於雙方共同的需要。中國方面,魏國封卑彌呼女王為「親魏倭王」是為了明確女王對魏國的臣屬關係,切斷日本與吳國的交往。日本方面,卑彌呼女王遣使朝貢是為增強自己的實力。由此中國文化進一步傳入日本。  
  金屬製品的傳入使日本的冶煉術迅速提高。當時日本對中國輸入的少量銅鏡(三角緣神獸鏡)已不能感到滿足,開始自己動手製造。於是以中國鏡為范板,製造出國產「倭鏡」即模仿鏡,這點從倭鏡大量出土可以證實。據田中家統計,全日本出土的青銅鏡有3000面,其中三分之二是倭鏡。鐵刀的流入,無疑也推動了日本鐵器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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