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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倒食

論倒食

夫倒食者,沖財神之謂也;一名「吞啗煞」。用財神大忌見之,用食神亦忌見之。

倒食者,如甲見壬之類。如甲見丙為食神,能生土財;然壬剋丙火,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所謂甲用食神,大忌見之。

凡命中帶此二者,主福淺壽薄。

又見庚為七殺,得丙丁火制之,怕見水,反為禍矣!凡命中犯此者,猶尊長之制我身,不得自由也。作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攲斜、身品矮小、膽怯心慌,凡事無成也。

如【丁未,丁未,己亥,丁卯】:此命己亥日,己臨亥上,身弱於亥;加以亥卯未木局剋身,年月時透出三丁食己。幼年行南方運,賴火生土,身猶旺;纔交乙巳運,為己之七殺,引出亥卯未木局,歲運癸亥,所以死矣!此命非但倒食七殺之禍,而癸亥年與生殺壞印之說同義也。

如【甲戌,丙寅,甲戌,壬申】:此命甲戌日,甲見丙食神,生於正月,甲木旺,身與食神俱旺,本是貴命;不合時上壬申,壬水傷其丙火,申金沖其寅木;又申中有庚七殺,所以利名無成。行己巳運金生之地,見庚子年;庚金為七殺,又見子水,死於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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