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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日為主

論日為主

予嘗觀唐書所載,有李虛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時干支生剋,論命之貴賤壽夭之說,已詳之矣!至於宋時,方有子平之說;取日幹為主,以年為根,以月為苗,以日為花,以時為果;以生旺死絕休囚制化,決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複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陰陽,曰官、曰殺,甲乙見庚辛也;二曰財,分之陰陽,曰正財、偏財,甲乙見戊己也;三曰生氣之陰陽,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見壬癸是也;四曰竊氣之陰陽,曰食神、曰傷官,甲乙見丙丁是也;五曰同類之陰陽,曰劫財、曰陽刃,甲乙見甲乙是也。大抵貴賤壽夭死生,皆不出於五者;倘有妄立格局,從列其名,而無實用,其飛天祿馬、倒沖井欄叉,即傷官,析而為之。舉此一端,餘可知矣!

以日為主,年為本,月為提綱,時為輔佐。

以日為主,大要看日加臨於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數;後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歲運有何旺?卻次日下消詳。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說也。

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個申字,合用子辰為水局;次看餘辰有何損益?四柱中有何字,損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月神,則要別制之,不要益之。論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詳;故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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