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京人與維京文化
中世紀是個荒蠻的時代,不單指人文的凋敝,新興的國家各恃武力,爭搶著羅馬帝國昔日的版圖。凱爾特人、法蘭克人、汪達爾人、薩克遜人,紛紛建立起各自的國家。我們來看看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民族維京。
維京人生活在1000多年前的北歐,今天的挪威、丹麥和瑞典。當時歐洲人更多將之稱為Northman,即北方來客。維京是他們的自稱,在北歐的語言中,這個詞語包含著兩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後是掠奪。他們遠航的足跡遍及整個歐洲,南臨紅海,西到北美,東至巴格達。但他們第一次在當地百姓面前出現,就是以海盜的身份搶劫掠奪。
撇開考古學的成就不說,我們可以從維京人自己講述的故事中,瞭解他們的生活片斷。最早的故事、歷史、詩歌並沒有寫成文字,而是通過口頭的傳唱代代流傳。直到公元1100年左右,居住在冰島的維京人有了自己獨特的文字,記錄在獸皮上,或者木塊、獸骨和石頭上,這種文字由幾條簡單的曲線構成,稱為Rune,最早有26個字母,後來漸漸演變成16個。我們亦可以從同時代人的記載中找到維京人的點滴。但是一些受害者,比如修道院的僧侶,他們的描述就有欠客觀。
維京人的社會體系包括三個階層:
Jarl:王侯,多為大領主,世襲的貴族;
Karl:自由人,軍隊的主力,武士階層;
Thralls:則是最底層的奴隸。
但這種劃分不絕對,一個自由人可以變成奴隸,如果他喪失了所有自己的份地;一個奴隸也能變成自由人,忠誠侍奉主人,就會得到贖身的機會。
貴族與自由人定期開會,決定重大事件,解決爭端,他們稱這種會議為Thing。
最早的時候,國王是最大的貴族,他做出幾乎所有的重大決定,以至於部族會議只負責一些地方事務。但在冰島,由於從來沒有國王,部族大會決定一切,全島的貴族與自由人都要參加,每年定期在某個地方召開,為期兩周。
維京人無條件的接收國王和大會的全部法令,這些法令為每個人所熟知。違背的人將被開除出部落,稱為Outlawed,這裡不是綠林好漢的意思。這次被放逐者不能耕作任何土地,不能接受任何人的幫助,他們只能住在山洞中,過著躲藏、偷盜的生活。
維京人過著家族生活,父母子女祖孫姑侄生活在一個屋簷下頭。他們彼此忠誠,家族中的一員受了欺負,全家人就一起去部落大會要求公正。如果一名男子被殺,他的家族多半會要求得到金錢或是土地的賠償。如果部落大會認為他們確實有權力做出這樣的要求,兇手的家族爽快的付了賠款,那就萬事照舊;但如果死者的家族覺得裁決有欠公正,他們就會私下裡殺死對方的一名成員,於是怨怨相報,沒完沒了的世仇可能成為古老家系的額外傳統。
女性談婚論嫁由全家人決定,但她有權力從列出的清單中挑選一名。婚後她還保有以前的財產,並且在丈夫出遠門時負責照看家裡的土地。離婚很簡單,夫婦倆發表一個聲明,當著公證人的面說清他們離異的原因。有些理由看來很可笑,比方說有丈夫抱怨他的妻子老是穿褲子而不是裙子。
孩子們則與長輩住在一起,直到他們成年後,出去加入另一個家庭。在這之前,男孩子學習耕作、戰鬥技巧和航海術,以及工具和武器製造;女子則學習紡線織布,製作黃油與奶酪。
大多數維京人平時是職業農夫,他們住在鄉間。荒蠻之地沒有大城鎮的概念,只有少數幾個重要的港口如約克和博卡,更多的維京人與其家族一起生活在小農場上。根據記載或者挖掘到的遺址我們可以復員當年的房屋,發現所有的農場幾乎都是一個樣子。主建築是幢長方形的屋子,考究一點的,會額外增加一些獨立的小屋,充當牲口欄和手工作坊,農夫在作坊內自己製造工具和武器。
在早期的長屋中,只有一到兩個房間,全體家庭成員就在一間屋子工作、生活。並且與飼養的牲口混居在一起。這樣的屋子一般有20米長, 6米寬。廁所同時也是浴室,北歐人喜歡洗蒸汽浴。正對著進門的地方,是一個火塘,全家做飯或者取暖都在這裡。這間屋子同時也是儲藏室。每面牆上固定著木質的長椅,白天坐、晚上睡,底下還堆放著各式雜物。每戶人家有一到兩張高背椅,只有一家之主才有資格坐坐,或是來了什麼特別尊貴的客人。除了見過世面的國王以外,北歐海盜沒有床的概念。
長屋中陰暗潮濕,沒有地板,踩的就是泥地。北方苦寒之地,樹木稀少,偏偏石頭都很少見,維京人壘牆用的是草磚,即將草和泥土的混合胚子稍加燒製,他們自己稱為Turf,在冬季這種磚很保暖。有些人家在磚牆內側用木板再做一道夾牆,中間要空開一段距離,以免木板受潮發爛。長屋通常有兩扇門,窗很少,實在要有也就是一個簡單的窟窿。可以自由開合的窗戶對於他們來說是多餘的裝飾。全部的采光來自門,火爐上方為了排出炊煙的小孔。夜晚照明用蠟燭,但是用動物的油脂做的,在密不透風的房間裡點起來,可想而知是什麼味道。
婦女在屋裡紡線織布,所有衣服都是家庭手制的,手巧的主婦會加上較多的裝飾。她們把羊毛或者亞麻紡成線,織成布。用蔬菜汁染上不同顏色,無外黃、黑、綠、褐、藍、紅等鮮艷的顏色,維京人喜愛這種醒目。最後將布剪裁成衣服。整個過程複雜漫長,所以每個人沒有幾件衣服,身上所穿的連續用上好幾年。其實日常維京人的衣服只要舒適就好,並不講究式樣,弗論什麼時尚,以至於數百年的時間中,他們的裝束一點沒有改變。
大多數農場規模是很小的,依靠單獨的家庭經營。較大的農場需要更多的勞動力,農夫可以僱用沒有土地的自由人,或購買奴隸。這種古老的耕作方式至今沒什麼變化:春天播下種子,晚秋收穫。不能留過冬的牲口在秋天最肥壯的時候被宰殺,肉經過熏、臘、醃的方式被保存下來。農夫的另一種身份是海盜,劫掠與耕作相交替。海盜每年外出兩次,春播或秋收之後,妻子會頂替他在家中打點一切。冬季的氣候總是很惡劣,北歐人躲在屋裡修補工具,縫製衣物,硝制獸皮,同時準備好明年出海的船隻。
當時家居的遺址和維京人的垃圾堆(還是保存很好^^),揭示了他們的飲食結構。維京人的主食以肉類和魚類為主,他們飼養豬、雞、鵝、鴨、牛、羊,得到肉、奶、蛋,偶爾還打獵捕魚。他們種植黑麥和大麥用來做麵包,用甘藍和洋蔥作調味品,此外還有大蒜和水芹。他們用木杯或鏤空的牛角喝啤酒,牛奶以及一種用蜂蜜自製的酒。一天照例吃兩頓,早上8點左右是早餐,晚上8點左右是晚餐。全家人聚在一起,用木製的鍋碗瓢盆做飯。維京人用刀和勺進餐,但沒有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