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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縣令審石頭

姚縣令審石頭

  清末年間,滕縣有個名叫姚詩志的縣令。他清正廉明,愛民如子。這位縣令很有學問,寫得一手好字。據說他是坐著二把手①來滕縣上任的。車子除了少量行李衣物外,全是書籍和字帖什麼的。
  
  滕縣南門裡有家賣粥的小市民,一天,五更頭,兩口子抬著粥缸子,碗架去擺攤兒賣粥。不巧,被一塊大石頭絆倒,摔爛了粥缸子和賣粥用的碗。小本營生,這一下,去了半個家當,兩口子就坐在地上哭起來。
  
  這天早晨,縣令姚詩志,出了公館,準備到南門外城河涯逛遊逛遊,正好碰上賣粥的兩口子在痛哭。他看了看潑得滿地的粥和碎缸,又問了問賣粥的家境,就對賣粥的兩口子說:“這樣辦吧,你倆把這塊石頭抬到衙門裡去,老爺我要審問這塊石頭,叫他賠你的粥缸子。“
  
  賣粥的心裡話:俺這就夠倒霉的啦,您這位大老爺還開個什麼玩笑?!可不抬不行啊,縣太爺的命令,誰敢不聽!沒法,兩口子就順起扁擔,用抬粥缸子的架,抬起那塊石頭,朝縣衙門走去。
  
  人們見賣粥的兩口子抬著塊石頭,跟在縣太爺後面,朝衙門裡去,都感到很稀奇,有的說:“八成大老爺要審石頭,這一嘰咕,一街兩巷的人都跟著去看稀罕,呼啦一下子就擠滿了大堂前的院子。
  
  縣太爺命令衙役,看守好衙門口,只許進,不許出。然後,他就站在大堂前開了腔:“鄉親們,今天本縣令遇上這塊石頭絆了人,砸破了缸。害得賣粥的兩口子哭哭啼啼。本打算審審這塊頑石,估計它不會開口。可它畢竟引來了眾鄉親,這算它將功補過吧。沒說的,請大夥湊個份子,最少一文錢,多者不限,算是大夥周濟賣粥的夫婦吧。“
  
  聽了縣太爺這番活,看熱鬧的人,紛紛掏錢捐獻,功夫不大,就湊了足足有二十多吊銅錢。縣大爺讓看熱鬧的人走了以後,自己又拿來五兩散碎銀子,連同二十多吊銅錢,一起交給了賣粥的。說:“這足夠你的粥和粥缸子錢啦,回家去吧。”賣粥的千恩萬謝回了家。
  
  從那,姚縣令為小民分憂的事,一直傳到今天。
  
  注:①二把手:一種獨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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